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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三中全会公报:城市房地产价格将受冲击

————未谈房地产调控 回归市场化是大方向

房天下深圳二手房网  2013-11-13 13:54:00  来源:房天下综合整理
[提要]国家开发银行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金融市场室主任曹红辉就公报进行解读指出,此次公报中,涉及金融市场的内容只有一句话,而对财税改革问题则进行了完整阐述,这个结果既出人意料,也在情理之中;公报在非公有制经济地位、产权保护等方面的表述也多有亮点,为未来的改革定下了基调。

 

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15方面改革(公报全文)

原标题:曹红辉:单独提出“建设用地”,城市房地产将受冲击

今天下午闭幕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并指出要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的十大看点

国家开发银行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金融市场室主任曹红辉就公报进行解读指出,此次公报中,涉及金融市场的内容只有一句话,而对财税改革问题则进行了完整阐述,这个结果既出人意料,也在情理之中;公报在非公有制经济地位、产权保护等方面的表述也多有亮点,为未来的改革定下了基调。

“两个都是”与“两个必须”

公报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这是次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以同等重要的地位相提并论。”曹红辉分析,“尤其是两个‘必须毫不动摇’的提法,结合后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内容,很富有深意。十四大公报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今天的公报已经明确了两种经济形式的平等地位,这是大的进展,它为进一步建设合理公平的市场经济秩序奠定了基础。”

另一个出现的提法是“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和走出来更好结合”,相比过去强调“走出去”、较不重视“引进来”的导向,更加重视公平竞争和资源自由流动。“加快培育参与和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的说法,表明未来国内企业不仅要参与国际市场,还要争取规则,这就包括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等一系列内涵,还意味着要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治理,争取掌握定价的话语权。”曹红辉说。

单独提出“建设用地”城市房地产价格将受冲击

此次全会公报关于金融市场改革的表述只有一句话,其上下文为:“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曹红辉分析,相比往年公报对金融市场的重视程度,今年篇幅如此之短让人略感意外。但由于金融市场改革涉及多项内容,在历届金融工作会议中均有涉及,接下来的工作仍将是继续推进既有改革,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后,对此应有专门设计统筹。相比之下,更多的篇幅用来阐述财税改革等问题,也就不令人惊讶了。

更值得注意的,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法。曹红辉认为,这表明农村土地流转将不再局限于农村,而是跟城市市场并轨,相比过去将更具有可操作性,“值得注意的是,这里单独提出了‘建设用地’,接下来更多农村土地将进入供应,意味着城市房地产价格将受到冲击。”

同时,公报中“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内容,同样指向解决土地确权和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基本方针。曹红辉认为,“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将成为指导改革的原则,为今后农村建设思路提出了明确的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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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改革:提出“国家治理”和“科学的财税体制”

各界普遍预测,相比经济领域其他内容,财税制度改革会是此次公报的重头戏——作为与其他领域关系密切的“撬棍”,财税制度改革将成为撬动进一步改革的着力点。而在各界对三中全会财税相关改革的期待中,被普遍提及的包括深化分税制、允许地方发债、推广“营改增”等内容,与此相关的央地事财权重新划分、土地财政的未来、房产税和消费税是否进入改革日程等等,均是改革中的“硬骨头”。

全会公报此次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这里有两个次提出的概念,国家治理和科学的财税体制。”曹红辉表示,前者是国际政治学中的概念,次被写进全会公报;而后者则阐明了财税体制的本质和目的,明确了它的政治职能、社会职能、经济职能,相当于指明了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接下来的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这一串说法其实涵盖了丰富的内容,包括正在制定的《预算法》,央地事权和财政支出责任的划分,房产税、遗产税、资源税等等。”

意外:未涉及税负下降和分配公平问题

但曹红辉也指出,“稳定税负”这一提法跟市场预期存在距离。“大家期待的是降低税负,改善供给,鼓励,刺激消费。但稳定税负这个说法,是基于现有的财政支出释放出的信号:整体财政收入在下降,但财政支出规模和增长率都在上升,为了维持稳定的国家治理基础,就要稳定的税负水平,我们有良好的愿望,但必须面对这个现实。”

此前有预测,在央地事财权划分方面,究竟是上收事权,还是下放给地方一定的财务支出自由,此次公报应当“给个说法”。公报对此的表述是“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曹红辉认为,这是因为此处的改革必须和政府职能转变改革相配套,事权的重新划分不仅包括一部分上收,一部分划归地方,还将有一部分交给社会中介组织。“我们不能重复过去‘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简单二元管理法,要纳入更复杂的规则,也要相配套,所以显然公报这里不会说透。”

他认为,从公报的措辞背后,仍能体现出激烈的争论和博弈。“通过多年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整个中国已经形成了多元化、多层次的利益格局,它包括和地方政府之间、政府和市场之间、企业之间、个体之间各种各样的利益冲突和博弈,这种复杂性使得现在推进的财税制度改革艰巨性。”

 


【相关】三中全会未谈房地产调控 回归市场化是大方向

11月12日,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全文刊发(以下简称“公报”)。

本报记者查看全文发现,“公报”并未提及房产税等有关楼市调控长效机制的内容,但却多次提及促进市场化。

5000多字的公报中,“市场”一词出现了20多次。

“作为党的会议,三中全会不会提及具体到房地产的相关改革方案。”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表示,但是在楼市调控长效机制建立方面,逐步淡化手段,回归市场化是一个大方向。

本报记者多方采访了解,住建部、发改委等部委参与制定的房地产长效机制的方案,亦强调通过土地、财税等相关制度的改革,建立房地产调控的顶层设计,促进房地产市场回归市场化。

不过,一位接近住建部的人士向本报记者介绍,长效机制的建立是一个渐进式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其中,被视为长效机制重中之重的房产税短期不会大面积铺开,短期来看,地方政府的财权仍将以土地财政为主。

但相关准备工作也在进行。上述接近住建部人士进一步介绍,目前高层在做顶层设计中,已经开始考虑对于开征房产税获取立法支持。

与此同时,保障房的管理完善被学者反复提及。本报了解到,市场化方向是住房保障制度顶层设计的一大原则。


房产税开征的障碍与准备

上述接近住建部的人士表示,房产税短期内不会大幅推开,核心是取决于当前房地产市场的整体状况。

曾参加房地产长效机制调研的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胡志刚表示,涉及到房产的税制改革方案,不简单是房产税的开征,还应该涉及到整个住房市场的状况,建立疏堵结合的税制方案。

住建部政策研究主任秦虹表示,目前,住房市场的主要矛盾,从短缺转变为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

在此背景下,秦虹认为,政府抑制和投机性需求的政策措施,短期内还将持续,因为它成功地降低了性购房者数量,使自住性购房群体购房压力减小。

实际上,如果希望通过房地产相关税收去调控整个市场,胡志刚认为,需要制定一个疏堵结合的税制方案,而不仅是一个针对保有环节开征的房产税种。

首先,须全面摸清城市房地产各类资源、摸清供需、摸清空置,做到心中有数。

在此基础上,胡志刚表示,在制度设计上,应将投机市场的空置房有效疏导到租赁市场上,对既不转让又不居住的空置房、闲置房(包括开发商手上超过一定年限的库存房)征收房产税。

除了考虑到当前我国住房市场现状之外,房地产法研究主任符启林表示,房产税短期内难以开征还由于法律和现实操作上的障碍。

“我国土地不是私有制,在建设和销售过程中,已经交了很多税,再征税有重复征税的嫌疑,此外,房产税开征缺乏上层的立法支持,在推进过程中,面对重重阻碍。”符启林如是介绍。

在胡志刚看来,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建立房地产法律制度体系,在立法基础上,再开展房地产税制综合改革。

实际上,上述接近住建部的人士介绍,目前高层在做顶层设计中,已经开始考虑对于房产税开征,获取立法支持。

贾康也认为,长期来看,“房产税”立法还是必要,不过先行先试也十分必要,“在做顶层设计和积极立法时,允许摸着石头过河,在肯定上海、重庆试点的前提下,形成某些基本共识后逐渐往前推,未来有条件时,制定相关法律。”

从现实操作层面来说,房产税开征还存在技术和基础数据方面的缺失,上述接近住建部的人士介绍,目前来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尚未完善,就已建的个人信息系统来看,也存在很多不足,“首先,这里面不含家庭背景,只有个人信息,不是家庭信息;另外,除了住房以外,还没有和公安、民政、税务等相关接口对接。”

“个人住房尚未查证,房产税开征在操作层面尚有一定难度。”该人士称。

 


住房保障体系的顶层设计

房产税推进虽然面对重重障碍,在贾康看来,却是一个大方向,考虑到当前住房资源不平衡的问题,房产税改革背景下,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双轨统筹框架。

贾康说,3600万套保障房任务开建,解决基本住房资源不足,就是楼市调控顶层设计的托底安排,“在转向市场化的调控上,如果托底基本到位,那么商品房房价波动,就不会造成太有杀伤力的影响。”

实际上,针对目前被重点强调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也在探讨市场化路径。

住建部的一位人士亦向本报记者介绍,目前住建部牵头,涉及发改委、财政部、国土部、农业部、民政部等多个部委正在筹备住房保障的顶层设计,对多年住房保障的经验进行总结,并从保障的范围、方式、机制、目标和原则出发进行完善。

“保障房建设、管理、运营等相关制度完善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坚持市场化。”上述住建部的人士介绍。

从运营管理的市场化路径探索上,上述住建部住房保障司人士表示,廉租房和公租房的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和分类使用是一个方向。

所谓的租赁住房的并轨运行,即实行“租补分离、明收明补”,根据住户不同收入情况给予适当租金补贴。合理确定公租房租金水平,通过在公租房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商业用房等多种措施,充实运行管理资金,使公租房可持续运行。

上述人士介绍,根据住建部的调查,公租房和廉租房仅仅是保障对象不一样、房租不一样,管理基本上差不多,这两类租赁房,80%、90%都不是政府在组织管理,有的还是企业化管理。

“在租赁房并轨运行后,可以通过相关制度吸引社会组织参与运行,促进租赁房的专业化、市场化管理。”上述住建部住房保障司的人士透露,租赁房的租赁收入以及商业设施的营收,可以用于补充保障性住房小区的运行和维护。

上述住建部住房保障司的人士亦表示,上述租赁房并轨的思路有望形成方案,并将在2013年住建部年度会议上被强调,要求各地逐渐扩大并轨范围。

另外,从长线来看,按照住建部的设想,上述人士进一步透露,“随着住房供求关系基本均衡,住房租赁市场供应充分,未来住房保障将从实物保障逐渐过渡到货币补贴为主。”

不过,上述负责人亦表示,货币补贴方式的推出的前提条件是住房租赁市场供应充分。

“从国外情况看,住房套户比(成套住房与家庭户数之比)达到1.1∶1后,住房供求关系基本均衡,一部分富余房源可用于出租。我国目前住房套户比只有0.81∶1,尚不具备以住房租赁补贴为主实施住房保障的条件。”上述住建部住房保障司的人士说。

 

 

责任编辑/chenjinl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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