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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渝房产税试点失败?是否意味房产税不会出台试点?

————原国税局官员:沪渝房产税试点失败 被财政部否定

房天下深圳二手房网  2014-03-18 22:16:00  来源:房天下综合
[提要]沪渝房产税试点失败?这一消息让许多人不解,究竟未来房产税如何走?

沪渝房产税试点失败?这一消息让许多人不解,究竟未来房产税如何走?

看报道

新京报讯今年两会明确了推进房地产税立法的消息。不过,十一届政协委员、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联办财经研究院院长许善达3月16日在一个论坛上表示,房地产税三年内难出台。

今年两会期间,新闻发言人傅莹表示,房地产税正在研究中。3月9日,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阚珂透露,房地产税法草案正由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条件成熟时会依法提请审议。

3月16日,许善达在-财经现代政府与公共治理论坛上称,房地产税三年内难出台。

他表示,房地产税与之前试点的房产税的区别在于,房地产税作为财产税的征税对象包括土地和房产。而我国房地产的财产主体分别属于国家与个人,也就是说“一个财产税税种,两个财产主体”。目前,没有可以借鉴或参考的其他国家的法律或历史经验,这仍需要在理论上和法理上研究如何设计。

在许善达看来,2011年开始在重庆、上海试点的房产税已经失败,已经被本届财政部、建设部废弃。上届政府推行的重庆和上海试点的房产税模式是在其他房地产税收制度和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在居民的住宅保有环节增加的税。本届财政部领导提出的模式是在减少交易环节房地产其他税收的条件下,增加居民住宅保有环节的房产税。重庆、上海的模式已经被财政部新领导否定。同时,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是房地产税,与重庆、上海试点的提法不同,也是对重庆、上海房产税试点模式的否定。甚至有政协委员在今年两会期间呼吁叫停上海和重庆试点房产税。

“可对高档住宅开征消费税”

此前,许善达曾多次表示不赞成房产税,称房产税不符合中国国情,曾经建议取消房产税。他认为在中国可行的方案是对高档住宅在销售环节开征“消费税”。

2010年9月29日,多部委联合出台新一轮楼市调控措施,其中提出“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随后,国务院文件又提出要“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于2011年起在上海和重庆率先试点。

2013年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据媒体报道,中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也认为,房产税试点今年难扩围。贾康表示,两会期间,十二届二次会议发言人明确说今年要把房地产税立法作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向前推进,由于立法过程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所以除非有的变动,否则今年将没有房产税试点扩围的可能性。

此外,对于近期杭州、苏州等地房屋销售的现象,许善达认为这并不能说明房地产泡沫严重。因为如果房屋以后仍然卖不出去,说明未之前的房价存在泡沫。而之后还能卖出去,说明之前的泡沫并不大,市场的有效需求依然可以支持现在的房价。

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失败 房地产税面临难产

针对房价居高不下的问题,今年两会明确提出了推进房地产税立法的消息。而在此前重庆和上海两地从2011年开始已经在实行房产税试点。

“房产税”与“房地产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区别在于房地产税属于财政税的范畴,其征税对象包括土地和房产,因而我国的房地产的征收对象分别为国家和个人,相当于“一个财产税种,两个财产主体”。这种制度尚属首创,在别的国家并没有相关的法律和历史经验的借鉴和参考。如果要实施还需要在法理上进行进一步的论证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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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和上海房产税试点失败 扩围已失去意义

近日,国家税务机关下发通知,研究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房产税的试点城市或将从现有的上海和重庆进一步扩大。

但业界人士普遍认为,房产税落地施行尚需时日。自2011年开始征收,房产税由来已久,但效果却差强人意。两个试点城市,无论是从调节楼市,还是从拉小贫富差距的角度,都没有完成应有的使命。

“房产税近期不会去扩大试点,因为要看税制结构和税收体质的调整和改革,而这些现在还未具体化。房产税仅仅是地产调控大结构和大体制改革当中的一点,必须有房地产方面税收立法。但立法很复杂,需要通过,不是某些部门自己说了就可以的。”北京市房地产协会秘书长陈志如是说。

完善联网机制

房产税施行三年来,一直仅有上海、重庆两个城市,迟迟未见其他城市的响应。实际上,房产税扩大与落地的前提是我国信息联网等相关技术环节要到位。但就目前情况来看,可以说是一波三折。

据国务院和住建部提出的住房信息联网的进度要求,继2012年6月底40个重点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与住建部联网后,2013年6月底前将完成500个城市的住房信息联网。但随后屡屡传出住房信息联网延迟的消息。

面对此尴尬的情况,政府也作出了相关努力。十八届三中全会公告中提出,“建立全社会房产、信用等基础数据统一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

1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国土资源部将负责指导监督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行业管理和不动产交易等职责继续由相关部门承担,各地在统一监督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将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到一个部门。

对此,国务院法制室政府法制协调司司长曾青锋表示,“分部门登记不仅造成人民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繁杂,也容易造成登记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或者相互矛盾。”

由此可见,联网机制或将在不久以后得以实现,而房产税的实施还需时日。

房产税实施任重道远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布的《中共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表述,“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作为这个改革大纲中涉及“房地产”方面的内容,成为了业内炙手可热的谈资。

但业界表示,房地产税与房产税有本质区别。“‘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指的是‘房地产税’,而不是之前试点的‘房产税’。”中国社科院城乡建设经济系主任、住建部政策研究原主任陈淮指出,“房地产税”与“房产税”的区别不只是加了一个字,而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税种。正因为是重新定义一个新税种,所以需要立法,要通过,这需要一定的时间。

而对于已征收房产税试点城市,陈淮认为,“重庆和上海的房产税试点可以判断为不成功,没有扩围的意义。”

实际上,从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来看,房产税目前还增量即新购相关房产,征收范围并未涉及存量。业内人士多认为,短期内房产税普遍实施还有很大困难。

“房产税虽然可以一定程度上控制购买,但是完善开征机制还需要做很多的前期准备工作,比如:尽快理顺房屋权属关系,制定和建立完善的评估体系等;控制一线城市的人口规模,必要时可适度发挥户籍制度的作用;尽快建立和完善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等等。如何让这些政策和建议真正发挥作用,重要的还是看实际操作,只有将政策和建议落在实处且执行到位,才能真正地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的长期健康稳定地发展。”豪尔斯企业董事长李小宁如是说。

 

 

责任编辑/chenzhou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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