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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建筑面积超2万平米 雨水须综合利用

房天下深圳二手房网  2015-10-21 08:55:00  来源:深圳报业集团
[提要]在深圳,已经有很好的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光明新区。光明新区拟规定,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米的项目,必须配建雨水综合利用设施。

在深圳,已经有很好的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光明新区。活动中,主办方邀请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虞海霞向委员和观众介绍了建设海绵城市的光明经验。虞海霞透露,光明新区拟规定,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米的项目,必须配建雨水综合利用设施。

据介绍,今年1月11日,来自各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水务、园林绿化等部门工作人员,有关规划、设计等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一行400余人,来到光明新区实地参观新区低冲击开发示范项目,交流海绵城市建设经验。现场,工作人员演示模仿了下雨场景路面“吸水”情况。只见不到十几秒,积水就被“吸”入地面的缝隙。原来,该路面所采用的沥青材料比较特殊,颗粒间空隙较大,透水性能比一般材料更强,且由于道路两侧建有下凹式绿化带,下大雨时雨水汇集进入下凹式绿地进行过滤、滞蓄、渗透,直接用于补充地下水,既减少了道路内涝和城市排水管网压力,又能浇灌绿化带。

虞海霞介绍说,2008年,光明新区成为首批“国家绿色建筑示范区”之一、2011年被评为“国家低冲击开发雨水综合利用示范区”、2013年,光明新区获得“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授牌,2014年7月,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被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授予“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称号。

在总结光明新区海绵城市建设经验时,虞海霞说,光明新区规划先行,制定了《光明新区建设项目低冲击开发雨水综合利用规划设计导则(试行)》和相关的实施办法,从而让整个新区的建筑项目从到管理各方面都落实海绵城市的要求。另一方面,光明新区还注重示范带动。在一些政府市政项目,包括道路、公园、市政公共配套项目都落实海绵城市理念。如群众体育运用了屋顶绿化、透水铺装等一系列技术,终实现了雨水年综合径流控制在60%以上,也就是60%的雨水得到了利用。

“由点到面,未来光明新区还会继续在这个方面努力。比如说,我们制定的目标是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米的项目,必须配建雨水综合利用设施,这是一个强制要求。另一方面,相关的建筑还必须有径流系数控制的要求,包括居住、建筑,都应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虞海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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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试点16个城市

作为城市发展理念和建设方式转型的重要标志,我国海绵城市建设“时间表”已经明确且“只能往前,不可能往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9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目前已有130多个城市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方案。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部署,确定的目标核心是通过海绵城市建设,使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围绕这一目标确定的时间表是,到2020年,20%的城市建成区达到这个要求。如果一个城市建成区有100平方公里的话,至少有20平方公里在2020年要达到这个要求;到2030年,80%的城市建成区要达到这个要求。

陆克华说,按照国务院要求,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选择了16个城市今年开展试点。江苏、安徽、辽宁等省印发了指导意见,要求在全省范围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通过人工和自然的结合、生态措施和工程措施的结合、地上和地下的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将推动解决城市内涝问题,解决水体黑臭问题,调节微气候、改善水生态等。海绵城市建设不是一个单纯的目标,而是一个综合目标,即城市发展理念和建设方式转型。(欣华)

名词解释  海绵城市

海绵城市,就是充分发挥原始地形地貌对降雨的积存作用,充分发挥自然下垫面和生态本底对雨水的渗透作用,充分发挥植被、土壤、湿地等对水质的自然净化作用,使城市像“海绵”一样,对雨水具有吸收和释放功能,能够弹性地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在城市开发建设中,加强规划建设管控,通过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采取屋顶绿化、透水铺装、下凹式绿地、雨水收集利用设施等措施,使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公园和绿地、水系等具备对雨水的吸纳、蓄滞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

责任编辑/wuyu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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