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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违建现状是怎样的?87%的违法建筑分布在原特区外

房天下深圳二手房网  2016-01-25 09:11:00  来源:深圳报业网
[提要]幼鹏强调,要从源头疏导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加快解决违法建筑等问题,同时市规土委也将主动作为,积极采取综合得力举措,推动存量违法建筑全面纳入安全和综合管理体系,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大存量违法建筑处置消化力度,真正实现存量违建负增长;盘活原村集体未建空地,规范各类建设行为,转变基层发展方式,从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主任幼鹏接受媒体采访,针对违建成因、现状和解决办法一一作答

“马书记指出:违法建筑问题是深圳发展的‘毒瘤’,一定要横下一条心,年内违法建设不仅不能增长,而且必须负增长!”日前,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主任幼鹏接受媒体采访时,针对违建的成因、现状和解决办法一一作了解答。

幼鹏强调,要从源头疏导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加快解决违法建筑等问题,同时市规土委也将主动作为,积极采取综合得力举措,推动存量违法建筑全面纳入安全和综合管理体系,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大存量违法建筑处置消化力度。

真正实现存量违建负增长;盘活原村集体未建空地,规范各类建设行为,转变基层发展方式,从源头疏导遏制新增违法建筑产生,实现违法建筑零增量,彻底整治好城市发展“顽疾”。

87%的违法建筑分布在原特区外

记者:提起违建,马书记曾在市委常委会上直称违建是制约城市发展的“顽疾”,要坚决整治违法建设。我市违建现状是怎样的?主要分布在什么地方?

幼鹏:截至2014年底,全市违法建筑37.30万栋,面积达4.28亿平方米。2009年6月2日以前农村城市化历史违法建筑36.26万栋3.9亿平方米,2009年6月2日之后新增违法建筑3791.31万平方米。全市违建总面积占建筑总量的比例从2009年的49%下降至2013年的43%。

近5年,新增违法建筑年均下降12%,违建八成是住宅和工业,主体则包括了集体、企业和个人。

违建在城市发展过程当中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而且在城市发展过程当中不管是顽疾、还是毒瘤,确实给社会带来很多负面的东西。

在深圳30年的快速发展过程中,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违法建筑、违法建设行为是一直伴随着的,尤其原特区外这个现象还是严重的。87%的违法建筑分布在原特区外,历史违法建筑面积前三的区域为:宝安、龙岗、龙华。

近5年,新增违法建筑面积前三的区域为宝安、光明、龙华。这三区总量占全市新增违建总量的77%,近3年占93%。这样的比重和深圳特区一体化是不相适应的。

记者:我市查违工作和执法机制如何?

幼鹏:30多年来,查违体制的变化经历了几个阶段:

1994年之前,由镇政府管辖的国土所负责查违工作;1995年至2004年,实行规划国土部门主导的查违模式;

2004年至2009年,实行城管综合执法查违模式;2009年大部制改革后,查违工作不断创新化、体系化,到目前为止,已经建立起了一套新的查违工作体制机制。

记者:违建问题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热点话题,据委里统计的数据,这些年抢建违建的情况还是时有发生,多年来为什么会屡禁不止呢?

幼鹏:虽然近年来查违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个别区、街道违建现象严重,查违工作形势仍然严峻。突出问题表现在4个方面。

首先是社会共识不足,“重发展、轻查违”的思想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查违共同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和执法监察衔接不够,未形成查违合力;大部分原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重视眼前利益,过度依赖租金经济;部分“村官”借原村集体土地违建贪腐敛财,纵容、包庇违建。

其次是执法难度较大。法律法规威慑力不够;基层队伍工作量大、人力不足;执法环境较差,“打招呼”现象较多。

再者是历史包袱沉重。2001年,我市启动了历史违法私房和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处理,十余年来依据该法规办理房地产登记约4.74万栋,确权发证率仅为23.6%。另外,违建当事人对罚款、地价、拆迁补偿等标准普遍不予接受。

是因为疏导的渠道不够,社区发展转型引导不足,导致社区仍然通过在其实际掌握的土地上违法建设来发展社区经济,提高居民分红;

权属不清土地的开发利用疏导不够,目前,我市尚有298.2平方公里土地未“定份止争”,征转地手续不完善、权属存在争议;另外还有政策执行创新不够等问题。

二元城市结构为深圳土地利用管理埋下隐患

记者:“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如你所说,深圳大量违建的存在和形成也不是两天造成的,在深圳发展的过程中,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违建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该如何看待这种伴随着城市发展而来的违建?

幼鹏:深圳是推行土地市场化改革的城市,1987年敲响了土地拍卖锤。改革开放35年来,土地作为三大要素之一,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载体,为深圳市建设提供了重要资金支持,为深圳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2004年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后,深圳成为个没有农村建设的城市。但是城市二元特征依然明显,城中村与村中城并存,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占用大量土地,超过全市用地总量1/3的原农村集体土地和违法违章占地无法进入市场流转。这种二元城市结构为深圳土地利用和管理留下了隐患,使我市土地利用和管理陷入困局,更为此后的违建疯长埋下了根源。

土地管理利用存在严重的制度瓶颈,高速城市化条件下土地极差地租飙升使土地成为各方博弈的焦点,土地分配机制不合理激化土地矛盾,在巨大利益面前违建抢建之风日盛。

而早期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报批报建手续不严格,法不责众的现实使得对土地问题的处理左右为难。此外,粗放式的城市发展模式,也加剧了土地困局。

改革开放之初,为实现高速发展,以土地换取

发展空间一度主导政府思维,是在招商引资中,土地作为优惠政策频繁出现,过度低价出让甚至是无偿划拨土地资源,使得土地资源消耗过快。而“三来一补”、加工工业发展模式,由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只能依靠外延扩张才能形成规模,提升GDP,导致镇、村违建遍地开花,消耗了大量土地资源。违法建筑的出现及蔓延,并非土地利用不合理的孤岛现象。

它深植于深圳35年改革开放的背景中,是城市空间外拓进程中逐步形成的一种空间后果,涉及多项制度变迁,具有多重制度逻辑。违建是一个新兴城市高速发展进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中外很多城市都曾遇到过,我们应当正确地看待它,通过全面控制、有效管理、合理疏导,化解违建对城市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

2016年违建“必须 负增长

记者:对于违法建筑,深圳一直在加大力度查处和整治。去年的市委常委会就有两次开会研究这个问题,同时出台了查违“1 2”文件,被认为是严的违法查处规定。在你看来,市委市政府采取这些措施,表露出怎样的决心?透露出怎样的信息?深圳市要借此实现什么样的目标?

幼鹏:新一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违建问题,马兴瑞书记在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常委会、三严三实讲党课、特区建立35周年座谈会、市委六届二次会议等重要场合多次强调违法建筑问题。

去年10月9日审议通过查违“1 2”文件,并强调严查严控违法建设是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要敢于面对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等历史问题,不断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加快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解放思想、真抓实干,敢于担当、攻坚克难,以“城市管理治理年”为契机,向违建这一城市治理痼疾出重拳的决心,务求在遏制增量、消化存量上取得决定性的成果,在去年7月15日以来全市实现零增量全面控停的基础上,2016年呈现负增长。记者:2016年是城市管理治理年,在查违方面,还将有什么未来工作目标?

幼鹏:2016年是城市管理治理年,马书记指出“城市管理治理是实打实、硬碰硬的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来不得半点松懈”,“违法建筑问题是深圳发展的‘毒瘤’,一定要横下一条心,坚定不移攻坚突破”,“年内全年违法建筑不仅不能增长,而且必须负增长”。

要从源头疏导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加快解决存量违法建筑等问题,我们将主动作为,积极采取综合得力举措,推动存量违法建筑全面纳入安全和综合管理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大存量违法建筑处置消化力度,真正实现存量违建负增长;盘活原村集体未建空地,规范各类建设行为,转变基层发展方式,从源头疏导遏制新增违法建筑产生,实现违法建筑零增量,彻底整治好城市发展“顽疾”。

这要求我们做到6个坚持,一是坚持疏堵结合。堵疏两手抓、两手硬。坚决打击新增违法建设行为,发现一宗,拆除一宗,铁腕治理、绝不手软,形成严查严控违法建设的社会氛围和强大威慑力,为全面疏导处置存量违建提供充分保障和支撑。加大建设行为疏导力度,拓宽疏导渠道,提高疏导效益,坚决消除违法建设行为生存土壤和空间。

二是坚持循序渐进。以人为本、安全为先,优先开展违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公共安全和基层稳定。有序开展历史违法建筑处理试点工作,视成效向全市推广。重点解决严重影响规划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逐步消化存量违建。

三是坚持分类处理。区分不同的违法建设类型和违法情节,依法予以分类处置,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能确权的确权,可完善手续的尽快完善手续,进一步提高处置效率。

四是坚持公益优先。着力解决违建区域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足难题,加快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优先处置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和侵占规划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违建。

五是坚持利益共享。充分保障原村集体、政府和市场主体的权益,探索构建完善的土地开发利益共享机制,引导基层社区转型发展,使其深刻认识到不进行违法建设可获得更多的利益。

六是坚持政策联动。充分运用历史违法建筑处理试点、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农地”入市、房屋征收等政策,并进行深度衔接,综合采取资金、土地、产权、规划等多元手段,积极发挥政策合力,有效保障违法建筑处置疏导。

责任编辑/liyu.s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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