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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土委:深圳土地全部国有 没有“小产权房”

房天下深圳二手房网  2016-01-27 08:58:00  来源:深圳报业网
[提要]对“小产权房”售卖问题,我们再次重申,深圳土地全部实现国有,深圳没有“小产权房”,群众购买违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作为执法部门,我们将严厉打击违法建筑违法销售行为,一经发现全面控停,对涉嫌违法售卖的当事人严格依法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深晚记者专访深圳市规土委主任、市查违办副主任、综合开发研究院

深圳土地全部国有购买“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

对“小产权房”售卖问题,我们再次重申,深圳土地全部实现国有,深圳没有“小产权房”,群众购买违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作为执法部门,我们将严厉打击违法建筑违法销售行为,一经发现全面控停,对涉嫌违法售卖的当事人严格依法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幼鹏: 全面控停基础上 2016年实现违建负增长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主任)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主任幼鹏日前在接受深晚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将以“城市管理治理年”为契机,向违建这一城市治理“痼疾”出重拳的决心,务求在遏制增量、消化存量上取得决定性的成果,在7月15日以来全市实现零增量全面控停的基础上,2016年实现违建负增长

记者:市委常委会在去年的7月15日和10月9日先后两次研究违法建设问题,并原则通过了查违“1 2”文件。在你看来,市委市政府采用这些举措,表露出怎样的决心?透露出怎样的信息?深圳市要实现什么样的目标?

幼鹏: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违建问题,马兴瑞书记在多个重要场合都强调了违法建筑问题。

10月9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查违“1 2”文件,并强调严查严控违法建设是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向违建这一城市痼疾出重拳的决心,在7月15日以来全市实现零增量全面控停的基础上,2016年呈现负增长

记者:事实上,国内外很多城市,都会碰到违建的问题,你认为哪些城市的经验和做法可供深圳借鉴?

幼鹏:浙江省尤其是金华、温州、义乌等城市的经验是值得学习借鉴的。总结如下:一是领导重视。建立市四套班子挂钩联系制度,定期督察违建情况复杂、任务繁重的地区。

二是依法治违。制定出台相关法律规章,保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查人查物。增加违建违法成本,形成强大的法律震慑力。四是拆控并举。建立查处违法建筑的长效机制。五是舆论监督。设立媒体曝光平台,依靠发动群众。

此外,香港特区政府建立了以屋宇署为主,房屋、警务、法庭、业主立案法团、社会保障等组织共同构成的违建治理体系,一定程度遏制了违建行为。

记者:提起违建,土地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二元制的土地法和深圳实际存在一定的冲突,那么如何借助整治违建,在深圳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面实现新的创新和突破?

幼鹏:一是进一步扩大“农地”入市范围。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创新政策制度,通过实施“1 6”文件、《关于促进安居型商品房用地供应的暂行规定》、《深圳市机构养老设施用地供应暂行办法》等政策,推动原农村集体实际占用、符合规划的土地入市。

目前,福永凤凰社区工业用地入市地块、龙华民治设施用地入市地块均已完成入市,坪山龙田社区工业用地入市地块已完成前期工作,近期将挂牌

二是通过土地整备,综合利用规划、土地、资金等多种政策工具,加快消化一批历史违法建筑。去年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征地安置补偿和土地置换的若干规定》(深府[2015]81号),规范征地历史问题的处理。

三是加快城市更新步伐,完善城市更新政策体系,提高更新项目审批、实施效率,通过实施城中村、旧屋村、旧工业区等拆除重建以及旧工业区综合整治。据统计,历年来共消化历史建筑约1100万平方米。

四是全面推进建设用地清退。按照《深圳市2016~2020年建设用地清退工作方案》要求,将不符合规划、违法建设、存在生态安全隐患、低效粗放利用等情形的现状建设用地拆除并复绿。

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清退总规模不低于30平方公里。

覃跃良: 将严厉打击违法建筑违法销售行为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党组成员、市查违办常务副主任、市规划土地监察支队支队长)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党组成员、市查违办常务副主任、市规划土地监察支队支队长覃跃良近日接受深晚记者采访表示,今年将抓住当前解决违建问题的有利“窗口期”,直面违建问题,坚决向违建宣战,打好一场攻坚战——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打好一场持久战——敢于碰硬,不怕担责任,系统、全面、彻底解决问题。

记者:为什么深圳违建屡禁不止?

覃跃良:一是社会共识不足。重发展、轻查违”的思想依然不同程度存在;查违共同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和执法监察衔接不够,未形成查违合力;大部分原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重视眼前利益,过度依赖租金经济;部分“村官”借原村集体土地违建贪腐敛财,纵容、包庇违建。二是执法难度较大。法律法规威慑力不够;基层队伍工作量大、人力不足;执法环境较差,“打招呼”现象较多。三是历史包袱沉重。

2001年,我市启动了历史违法私房和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处理,十余年来依据该法规办理房地产登记约4.74万栋,确权发证率仅为23.6%;另外,违建当事人对罚款、地价、拆迁补偿等标准普遍不予接受。四是疏导渠道不够。社区发展转型引导不足,导致社区仍然通过在其实际掌握的土地上违法建设来发展社区经济,提高居民分红;权属不清土地的开发利用疏导不够,目前,我市尚有298.2平方公里土地未“定分止争”,征转地手续不完善、权属存在争议;另外还有政策执行创新不够等问题。

记者:从去年10月份开始,各区按照“1 2”文件指示精神,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一场规模的查违专项行动,取得一定成效。如何评价各区的做法?有哪些经验可以推广?

覃跃良:查违“1 2”文件出台后,各区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坚持和巩固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工作机制,把查违工作摆在了重要位置。同时,落实属地管辖原则和拆除主体责任,组织开展“百日攻坚”“百日整治”“双提升”等专项行动;同时各区在非农建设用地置换、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危房拆除重建、引导社区发展转型等方面积极启动疏导创新。

记者:今年是城市管理治理年,在查违方面,深圳将采取哪些措施?

覃跃良:我们将按照“城市管理治理年”要求和查违“1 2”文件精神,抓住当前解决违建问题的有利“窗口期”,直面违建问题,坚决向违建宣战。

具体措施包括:一是“控停”。全面控停坚决依法拆除新增违建,控制增量,消化存量。以拆促控,坚决拆除典型重大案件,迳行拆除新发现违建。同时,加强巡查预防、卫片执法、数字监察、开放透明机制,筑牢严查严控违法建设的长效机制。二是“断根”。减少政府项目、重大民生项目等未批先建、程序性违法,推动未完善征转地手续土地等历史问题解决。三是“消化”。

简化程序,优化流程,降低门槛,综合运用处理确认、拆除、没收等方式,加快历史违建依法处置。创新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农地”入市等政策,合理消化一部分违法建筑。创新规划、土地、经济、税收等方式,消化部分违法建筑。四是“管治”。全面排查历史违建各类安全隐患,将历史违建全面纳入基层政府公共服务管理体系,建立历史违建管理长效机制。

此外,对“小产权房”售卖问题,我们再次重申,深圳土地全部实现国有,深圳没有“小产权房”,群众购买违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作为执法部门,我们将严厉打击违法建筑违法销售行为,一经发现全面控停,对涉嫌违法售卖的当事人严格依法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liyu.s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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