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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新政策鼓励项目 对项目引荐人进行奖励

房天下深圳二手房网  2016-05-16 08:54:00  来源:深圳新闻网
[提要]新引进的大型项目,奖励不超过5000万元;引进中国500强企业设立总部,给予项目引荐人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为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环境,吸引大型项目,龙岗区对经认定的新引进龙岗的大型项目,以及对招商引资工作有重大贡献的项目引荐人实施资金支持及奖励。新引进的大型项目,奖励不超过5000万元;引进中国500强企业设立总部,给予项目引荐人一次性奖励30万元。

按照新出台的政策,龙岗区对新引进的大型项目,按其迁入设立或投产后个完整会计年度对龙岗区地方财力贡献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不超过5000万元。对新引进的且在龙岗区没有购置产业用地的大型项目,在龙岗租赁自用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的,合同期在3年以上的,租期满1年后,按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支持,支持资金按3:3:4的比例分3年拨付。对新引进的大型项目,在龙岗区购买或租赁自用用房,装修场地的费用,按装修费用每平方米300元的标准,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龙岗将对项目引荐人进行奖励。引进500强企业设立全球总部或跨国地区总部,或引进中国500强企业设立总部,给予引荐人一次性奖励30万元;引进500强企业设立中国区总部,给予引荐人一次性奖励20万元;引荐人引进其他类型项目的也有不同程度的奖励。

责任编辑/wangyajing.s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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