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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租赁市场的曝光试点,将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供应主体!

房天下深圳二手房网  2017-10-23 09:51:00  来源:房天下综合
[提要]深圳住房租赁市场的曝光试点,将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供应主体!重要是城中村租房市场的整顿统筹等。

深圳住房租赁市场的曝光试点,将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供应主体!重要是城中村租房市场的整顿统筹等。在2017年8月28日,深圳国土委是发布了一份关于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按照当时的《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征求《深圳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及《深圳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得到的一些信息,特别整理如下:

再而,日前关于深圳租房发展方向之类的话题也比较多,如深圳商业用房,可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加大对城中村租赁公共服务配套,还有城中村房源的收购和统一管理;增加租赁用地的供应,将集体土地纳入租房试点;创新货币补贴形式,需提供金融支持,解决租赁企业资金来源问题……

特别回顾下当时国土委的解读深圳租房市场的未来……

第三点是提到,特别提出允许将商业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深圳的商业住房可不少,单深圳近2个月入市的商住房新房至少有过3000套。

主要如下:

加强住房租赁监管六大方面,

一是在培育市场供应主体方面,提出发展住房租赁企业、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规范住房租赁中介机构、支持和规范个人出租等四种渠道。

二是为了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合同,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随意克扣押金。

三是在支持租赁住房建设方面,特别提出允许将商业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

四是提出在税收优惠、金融、供地方式等方面大力支持住房租赁的发展。

五是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推进公租房货币化,提高公租房运营保障能力。

六是在加强住房租赁监管方面,提出通过健全法规制度

一些关注点:

完善租赁公共配套服务,提高租赁供给效率;目前,我市租房人群还不能享受与买房人群同等公共配套服务,特别是租房不能享有同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降低了租赁的吸引力,导致住房需求纷纷转向购房(而不是租房),加剧供需矛盾、房价上涨预期。借助于租赁立法,各相关部门要落实租赁一定年限可享有配套公共服务的权利。

提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比例,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缩短相关手续办理的时间。

创新解决城中村历史遗留问题,盘活存量租赁资源,我市城中村租赁住房约占总租赁住房70%,是租赁市场供应最重要的主体之一,提供了大量低租金小户型的适居租赁住房,

优化城市空间资源配置,探索商业建筑改租赁住房,我市产业周期约为20年,建筑物规划用途大多在40年以上,改造和盘活存量具有必然性。产业、人口集聚区内的租赁需求较为集中,该区域内的城市更新,要增加租赁型居住类更新的占比,而且更新后供应的具有居住功能的商务公寓公寓式办公原则上只租不售。我市增量房源有限的背景下,重点鼓励开发企业和社会机构盘活存量资源,在不增加新增供应的情况下,通过盘活存量增加住房供应的效率。

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供应主体,一是发展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二是鼓励房地产企业拓展住房租赁业务。三是引导各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展规模化租赁。四是鼓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继受单位开展规模化住房租赁业务。加大各类园区(含总部基地、产业园区、大学园区等)的配套住房、商务公寓只租不售或限期销售用地的供应,进一步完善租赁住房供地方式。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并按规定调整土地用途,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市住建、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按照商业用房改建后的实际使用功能开展质量和消防审批工作,改建后的住房仅限租赁或整体转让,不得分割转让或以“以租代售”等形式变相分割转让。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完善住房租赁企业的注册登记,负责将住房租赁企业的经营范围统一规范为住房租赁经营。

责任编辑/chenzhou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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