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乃至十九大都提到农村土地的承包权问题,应该是一个比较大的事。按照了解,2017年10月31日,一部关乎6亿人的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被提请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初审。十九大也提到,在十九大报告中宣布,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而且,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提请审议规定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按照分析只要是,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拟入法,草案对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作了吸纳,从立法的角度上进行了明确。所谓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就是所有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农民拥有土地的承包权。后来,随着进城务工的农民把承包土地出租、转让给其他人。“‘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目前,农村已有30%以上的承包农户在流转承包地,流转面积4.79亿亩。分析指出,实行“三权分置”后,土地可以作为要素要流动起来,集中在农村能人手里,搞现代农业和规模经营。这样,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就有了基础,农民收入增加就有了新的制度保证。
新时代,是准备现代化的农业,而且大量农民外出打工,家中自然有土地空闲,而土地承包权是将土地承包给能干的现代化农民,一方面增加收入,二方面发展现代化农业,这应该比较简单的理解了。分析指出,现行农地制度定型于改革开放之初,农地分为“集体所有权”和“集体成员承包经营权”,随后确立土地承包关系长期不变(15年),在第二轮承包期时又延长到30年不变。这时期的农民有两个特征:,流动性较小,长期在农村的一个地区耕作;第二,耕作产出是家庭收入的最重要来源。农民既是一种身份,也是一种职业。只有集体内农民这一身份才能承包土地,作为职业农民来经营耕作土地。
数据显示,农民进城务工,人数已超过2.7亿人(中国大概有6个亿的农民),他们不再从事耕作,因其身份承包的土地只能委托他人经营。据官方统计,农村已有30%以上的承包农户在流转经营权。草案明确农地“三权分置”,将承包经营权进一步分置为农村集体成员的“承包权”与具体耕作者的“经营权”,扩展了农民的权利。农民可以将土地“经营权”流转获得地租。这也保护了耕作者的权利,让其有稳定经营的预期,放心进行长期投资。长远来看,非本集体的经营主体可以获得多个承包人的土地“经营权”,进行规模化经营,有利于农业生产的效率提升。
简单点就包括2个点,一个是保障农民的收入,二是保障承包经营者的权利,让他们大胆投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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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乃至十九大都提到农村土地的承包权问题,应该是一个比较大的事。按照了解,2017年10月31日,一部关乎6亿人的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被提请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初审。十九大也提到,在十九大报告中宣布,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而且,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提请审议规定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按照分析只要是,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拟入法,草案对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作了吸纳,从立法的角度上进行了明确。所谓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就是所有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农民拥有土地的承包权。后来,随着进城务工的农民把承包土地出租、转让给其他人。“‘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目前,农村已有30%以上的承包农户在流转承包地,流转面积4.79亿亩。分析指出,实行“三权分置”后,土地可以作为要素要流动起来,集中在农村能人手里,搞现代农业和规模经营。这样,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就有了基础,农民收入增加就有了新的制度保证。
新时代,是准备现代化的农业,而且大量农民外出打工,家中自然有土地空闲,而土地承包权是将土地承包给能干的现代化农民,一方面增加收入,二方面发展现代化农业,这应该比较简单的理解了。分析指出,现行农地制度定型于改革开放之初,农地分为“集体所有权”和“集体成员承包经营权”,随后确立土地承包关系长期不变(15年),在第二轮承包期时又延长到30年不变。这时期的农民有两个特征:,流动性较小,长期在农村的一个地区耕作;第二,耕作产出是家庭收入的最重要来源。农民既是一种身份,也是一种职业。只有集体内农民这一身份才能承包土地,作为职业农民来经营耕作土地。
数据显示,农民进城务工,人数已超过2.7亿人(中国大概有6个亿的农民),他们不再从事耕作,因其身份承包的土地只能委托他人经营。据官方统计,农村已有30%以上的承包农户在流转经营权。草案明确农地“三权分置”,将承包经营权进一步分置为农村集体成员的“承包权”与具体耕作者的“经营权”,扩展了农民的权利。农民可以将土地“经营权”流转获得地租。这也保护了耕作者的权利,让其有稳定经营的预期,放心进行长期投资。长远来看,非本集体的经营主体可以获得多个承包人的土地“经营权”,进行规模化经营,有利于农业生产的效率提升。
简单点就包括2个点,一个是保障农民的收入,二是保障承包经营者的权利,让他们大胆投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