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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到每个打工人群的个税改革,已经开始个税修正案征求意见了!

房天下深圳二手房网  2018-06-29 13:41:00  来源:房天下综合
[提要]2018年6月29日,中国人大网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下称个税修正案)全文,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7月28日。而且中国人大网也的确看到这个文件《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

2018年6月29日,中国人大网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下称个税修正案)全文,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7月28日。而且中国人大网也的确看到这个文件《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

草案提高了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3500元/月,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草案将上述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该标准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统一适用,不再保留专门的附加减除费用。

一、10月可能先实施,然后是2019年1月正式开始

个税修正案提出在2019年1月1日施行,但在施行前,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新的税率表来计算纳税款。这意味着个税减税有望在10月1日起施行。但是,在今年10月1日至年底率先实施的减税举措中,也不包括扣除上述5项附加减除费用。

二、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公布

这次个税改革一大亮点是,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下称“综合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值得注意的是这次税率表中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再是以前按月计征,而是按年。

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

按照意见稿,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除了此前公布的6万元(即每个月5000元)外,还包括目前已经施行的“三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专项扣除,以及此次新增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支出的专项附加扣除。

四、税率档位是多少?

根据个税修正案公布的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万元的,适用档的3%税率。超过3.6万元至14.4万元的部分,适用10%税率超过14.4万元至30万元的部分,适用20%税率。超过30万元至42万元的部分,适用25%的税率。超过42万元至66万元的部分适用30%的税率。超过66万元至96万元的部分,适用35%的税率。超过96万元的部分适用的45%税率

对比此前的标准可以看出,这次综合所得的七档税率跟以前一致,没有变化。但税率级距有了明显变化,主要是3%、10%、20%三档税率的级距明显扩大,25%的税率级距有所缩小,而30%、35%、45%这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月薪1万税改前后减税金额降幅超70%,月薪2万减税降幅超50%。不过后者减税金额约1230元,高于前者。

五、专项扣除怎么扣,谁扣?

此次个税修正案称,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确定。分析指出,上述5项专项附加扣除不会全部实施,而是有步骤的分步推进。

责任编辑/chenzhou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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