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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正式发布棚户改造的意见征集文件!

房天下深圳二手房网  2018-09-26 09:59:00  来源:房天下综合
[提要]深圳南山住建局在9月21日发布了一个关于征求《深圳市南山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这个文件基本代表南山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但目前只是意见征求,还不是正式的文件。

深圳南山也发布了棚户改造的细则意见 楼龄20年以上老住宅可以列入!

深圳南山住建局在9月21日发布了一个关于征求《深圳市南山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这个文件基本代表南山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但目前只是意见征求,还不是正式的文件。

根据这个意见指出,为加快推进深圳市南山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程序,特别出台。

到底讲了什么呢?

而根据了解,深圳棚户改造也是有出台意见,而南山有自己的细则,按照南山的棚户改造细则意见提到,老旧住宅区申报条件需达20年以上使用年限。这个细则,从征集意愿、成本核算、诉讼风险、风险评估主体、迁安置补偿标准都提到。《细则》明确规定了南山区棚户区改造申报条件,老旧住宅区必须符合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上,且存在住房质量、消防等安全隐患,使用功能不齐全,配套设施不完善以上三个条件之一。项目由街道组织实施主体开展项目信息核查、编制概念规划、项目实施方案、风险报告、开展意愿征集等工作,区棚改办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专规、补偿方案,开展协商补偿签约等后续工作。

一、无法独立进行改造的零散老旧住宅区可以不纳入

按照细则指出,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深圳市南山区行政区域内按照棚户区改造政策实施的老旧住宅区以及与其相邻的小面积非住宅宗地拆旧建新改造(以下简称棚户区改造)活动。

就是南山的老住宅或者非住宅拆除旧建新改造都属于范畴。

文件也提到,无法独立进行改造的零散老旧住宅区可以不纳入棚户区改造政策适用范围。因规划统筹需要,具备改造条件的城中村、旧屋村,确需通过棚户区改造政策实施拆旧建新改造的,可以参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程序实施,但项目搬迁安置补偿标准需另行制定。

二、专项规划等用地主导功能调整为保障性住房

专项规划需将法定图则规划的工业仓储及商业等用地主导功能调整为保障性住房(即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的,依法按简易程序办理法定图则调整

三、什么样的房屋可以列入棚户改造?

按照这个意见细则指出,棚户区改造项目实行常态化申报。由街道办事处在综合情况调查的基础上,选取实施条件成熟的老旧住宅区,编制综合情况报告,报区棚改办。就是选择实施条件成熟的老旧住宅区。

基本是这些条件,街道办事处申报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主要是符合2个情形。

(一)住房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存在住房质量、消防等安全隐患;

2、使用功能不齐全;
3、配套设施不完善。

(二)住房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下,属《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危房等级D级。

符合要基本是审查,项目申报审查,区棚改办自受理街道办事处申报起,原则上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书面反馈街道办事处,并列为棚户区改造项目备选;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告知原因。

四、改造意愿征集

在项目现场发布意愿征集公告,公布项目实施主体确认文件、项目搬迁安置补偿标准、项目概念规划等资料。改造意愿征集期限原则上为90日,最长不超过180日。就是不超过半年,基本。意愿征集期满,同意改造的被搬迁人建筑物未达到总建筑面积95%,或同意改造的被搬迁人数量未达到总数量95%的,原则上项目终止,但确需改造的除外。确需改造的,由街道办自行提出终止申请,经区棚改办审核后,报区领导小组审议。

就是基本要95%以上的人同意,或者以建面来计算份额。意愿征集期满,同意改造的被搬迁人建筑物达到总建筑面积95%,且同意改造的被搬迁人数达到总数量95%的,原则上继续实施,但因故需要终止的除外。

五、搬迁安置补偿时间

搬迁安置补偿签约期原则上为120日,最长不超过180日。项目签约期限(起止日期),以及签约期满后未达到要求签约比例的处理方式。协商补偿签约,补偿协议应明确安置补偿标准、搬迁安置住房面积、装修补偿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补偿费、搬迁及签约奖励等事宜。协商补偿期满,同意改造的被搬迁人建筑物未达到总建筑面积95%,或同意改造的被搬迁人数量未达到总数量95%的,原则上项目终止,调出年度计划。协商补偿期满,同意改造的被搬迁人建筑物达到总建筑面积95%,且同意改造的被搬迁人数量达到总数量95%的,原则上继续实施。

六、搬迁事宜

补偿协议签订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适时启动房屋搬迁事宜,完成收楼、支付补偿费用等相关工作。被搬迁人应按照约定办理水电注销、腾空交房等事项,提交被搬迁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以及注销不动产权证书委托书;被搬迁房屋没有不动产权证书的,应提交相应的权属证明资料及房地产权益由项目实施主体承受的声明书。

六、土地出让合同办理时间

项目实施主体按规定缴纳相应地价款项后,区城市更新局(区土地整备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七、实施时间

本实施细则自年月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原则是?

深圳市南山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主要通过拆旧建新的方式,由区政府主导,以人才住房专营机构为主,其他企业可以参与。技术代表区政府是主导棚户的,并非是开发商等。(二)在满足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要求的基础上,其住宅部分除用于搬迁安置住房外,应当全部用作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及公共租赁住房。(三)采取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或两者结合的补偿方式,由被搬迁房屋权利人(以下简称被搬迁人)自愿选择。(四)执行统一的搬迁安置补偿标准。货币补偿标准按照《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292号)的规定确定;产权调换标准按照套内建筑面积1:1或不超过建筑面积1:1.2;奖励被搬迁人每套住房增购不超过1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增购面积的价格按照同地块安居型商品房的价格计收,不超过被搬迁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

这四个原则基本包括从拆建主体,到补偿方式,到安置方式,还有公共配套等都有了规定。


基本棚户改造的过程是?

按照文件,申请将列入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的项目纳入年度城市建设与土地利用实施计划,办理专项规划审查和报批,依程序将审批通过的项目专项规划纳入规划国土“一张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核发建设用地方案图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规划验收,申请将列入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的项目纳入房屋征收年度计划,依程序实施行政征收,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11道程序。

责任编辑/chenzhou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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