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住宅用地“五类”调控目标制定实施工作
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出通知,制定实施2019年住宅用地“五类”调控目标。提到,根据2018年通报的“五类”调控目标,结合2018年和2017年住宅用地供应数据,总结评估2018年“五类”调控目标落实情况。通知要求,制定实施本年度住宅用地分类调控目标。地级以上城市、地州盟所在地和百万人口以上县(县级市),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截至2019年3月),结合本地土地市场实际,切实优化住宅用地供应,实施差别化调控政策,在上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目标基础上,调整确定2019年住宅用地供应“五类”(显著增加、增加、持平、适当减少、减少直至暂停)调控目标。其中,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18个月的,要适当减少供地;18~12个月的,维持供地持平水平;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要显著增加并加快供地。
可见,对于土地的供应,国家部门的态度是按照市场消化来看供应。
落实住宅用地“五类”调控目标,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坚决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关系全局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履行好监管指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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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出通知,制定实施2019年住宅用地“五类”调控目标。提到,根据2018年通报的“五类”调控目标,结合2018年和2017年住宅用地供应数据,总结评估2018年“五类”调控目标落实情况。通知要求,制定实施本年度住宅用地分类调控目标。地级以上城市、地州盟所在地和百万人口以上县(县级市),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截至2019年3月),结合本地土地市场实际,切实优化住宅用地供应,实施差别化调控政策,在上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目标基础上,调整确定2019年住宅用地供应“五类”(显著增加、增加、持平、适当减少、减少直至暂停)调控目标。其中,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18个月的,要适当减少供地;18~12个月的,维持供地持平水平;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要显著增加并加快供地。
可见,对于土地的供应,国家部门的态度是按照市场消化来看供应。
落实住宅用地“五类”调控目标,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坚决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关系全局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履行好监管指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