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关注:
扶持实体经济 优化营商环境 深圳打出土地政策“组合拳”
今年以来,深圳陆续出台《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已出让未建用地土地用途变更和容积率调整的处置办法》和《深圳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管理规定》三大土地政策,以此加快工业及其它产业用地供应,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来源:深圳特区报)
美联评论:深圳本身土地资源有限,所以不仅需加速推进城市更新项目,改善居民居住环境,而且需盘活存量土地,扩大各类土地用途的供应量。今年上半年,深圳已出台三个相关公告,以进一步提高存量用地的开发利用效率,同时优化产业空间资源配置,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深圳产业经济的发展。
财政部调整有关收入适用的应税所得项目
“偶然所得”计算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印发《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公告明确了包括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房产受赠收入等有关收入的个税适用政策。
公告显示,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来源:观点地产网)
美联评论:近日出台的《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实为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取消了“其他所得”项目,所以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需调整为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譬如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以及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全部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外,对于房产继承和房产无偿赠与直系亲属的情况与前期政策并无变化,仍不征收当事双方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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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提供的所有数据仅供参考。美联物业研究中心在筹备本文所有素材时,虽已作出合理谨慎处理,但若因错漏而引致任何不便或损失,美联物业研究中心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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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评论:深圳本身土地资源有限,所以不仅需加速推进城市更新项目,改善居民居住环境,而且需盘活存量土地,扩大各类土地用途的供应量。今年上半年,深圳已出台三个相关公告,以进一步提高存量用地的开发利用效率,同时优化产业空间资源配置,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深圳产业经济的发展。
财政部调整有关收入适用的应税所得项目
“偶然所得”计算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印发《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公告明确了包括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房产受赠收入等有关收入的个税适用政策。
公告显示,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来源:观点地产网)
美联评论:近日出台的《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实为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取消了“其他所得”项目,所以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需调整为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譬如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以及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全部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外,对于房产继承和房产无偿赠与直系亲属的情况与前期政策并无变化,仍不征收当事双方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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