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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指月可待”被视为下一个调控核武器

——————财政部:房产税或不向首套房征收

房天下深圳二手房网  2010-10-25 09:37:00  来源:财新网 付涛 王长勇 符燕艳 卢彦铮
[提要]房地产税被业界视为下一个有可能出台的调控“核武器”,在出台前能否让公众舆论充分讨论,达成更多共识

《《财政部:房产税或不向首套房征收

房地产税“指月可待”早明年初推出

房地产税被业界视为下一个有可能出台的调控“核武器”,在出台前能否让公众舆论充分讨论,达成更多共识

近期,官员与学者频向媒体吹风,房地产税试点似已如箭在弦,“指月可待”。本刊记者从接近财政部的人士处获悉,国务院有望在今年经济工作会议之后,批复房地产税试点,正式实施可能从明年初开始。

一年一度的经济工作会议,是判断中国当前经济形势和定调第二年宏观经济政策的风向标,同时也是每年级别的经济工作会议。通常,会议都在年底召开;2009年的经济工作会议,是2009年12月9日至12月10日在北京举行的。

这一时间窗口已离得。再加上9月底有关部门推出以“限购令”为核心的二次调控政策,其中“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的表述引人注目。房产税由此被业界视为下一个有可能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核武器”。

有关向本刊记者透露,目前房产税改革的思路,不仅取消1986年《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对个人非营业用房产的优惠条款,而且更进一步的改革是倾向于在不动产保有环节,将现有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为统一的房地产税,简化税种,彻底改变目前房地产税制流通环节畸重、保有环节畸轻的现状。正因如此,新的房产税在推广时可能被称为“房地产税”。

目前,《城镇房产税暂行条例》正在修订中,这将成为在征收房地产税的法律依据。不过,消息人士对本刊记者称,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的修改在同步进行,但不一定先修订条例再试点。房产税改革,很可能是地方试点先行,房产税条例修订推后。此前,税转型改革亦是这样的过程。

有知情人士向本刊记者透露,“重庆、上海两地已向国务院递交房地产税方案,政府还会协商调整,批复时会有不同,但也不会差异太大。”

本刊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目前在公众层面,对房地产税的共识尚少,争议纷杂。厘清房地产税相关问题争议的关键点,让公众舆论充分探讨,在房地产税的制度框架上提供政府建议,以促成更多共识,已刻不容缓。

是否堪当“核武器”?

“我这段时间正打算再购一套房,房产税出台近了,我和家人都希望等一等再说。”30岁的杨先生对本刊记者称,他担心房产税会大幅增加其房产持有成本,并带来房价下跌。他和妻子月收入合计约2万余元,在北京已拥有一套两室一厅的住房。在今年4月房地产调控之后,手有余钱的杨氏夫妇本希望“逢低”再买入一套房产。

杨先生的观望,反映了房地产税对一部分型或改善型购房需求带来的抑制作用。但是,对于资金规模更大的房产者或炒客来说,其对房地产税影响的判断却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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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拥有多处房产的刘先生认为,房地产税对他没多大影响,他的大部分房产已出租,“购房贷款成本一年是7%,每个月成本0.6%。房产税假设按0.3%-0.4%的税率来征收,多不过是每年多一个月的月供,影响不大。”

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教授李稻葵对此分析称,房产税无法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对于抬高了房价的者而言,一点儿房产税对其毫无影响,而对于自住的人,好不容易买了房子还要交房产税,“从这一意义上说,房产税把打击对象弄错了”。

不过,大部分房地产税的支持者认为,增加房产(机)者的持有成本,还是能够抑制其(机)需求,并促成大量“空置房”上市交易,从而增加市场供应量,终平抑房价。

国务院发展研究研究员林家彬认为,开征房地产税有利于增加二手房供给,提高住宅利用效率。林为财新网撰文称,以北京为例,2006年北京二手房总存量大约有500万套,按照6%的正常流转量计算,当年二手房交易量应在30万套左右,但实际上北京二手房当年交易量仅为7.5万套。究其原因,还是保有环节无负担以及房价快速上涨。一旦开征房地产税,将增大业主的持有成本,房产者将有动力充分利用闲置资源,或把闲置房产转移给具有实际需求的人,从而提高房产资源的利用率。同时,由此带来的二手房市场供应量的增加对稳定房价具有积极意义。

当然,这一市场效果能否实现,质疑者又提出了两种观点:其一,若房地产税开征的税率较低,增加的持有成本有限,就不能有效促使“空置房”上市流通;其二,在目前国内房地产市场中,供方往往比需方强势,很容易将税收转嫁到需方头上,因此,房地产税开征的结果非但不是平抑房价,反而可能推高房价或房租。

例如,近年中国地产调控中也曾动用税收工具,提高二手房转售环节的营业税、契税、所得税等,但这些多增的税收基本上都被转嫁到了买家头上。

至于房地产税能否解决囤房问题,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执行主任陈杰指出,在短期之内,房产税可能对房价上涨有一定抑制作用,但长期来看,一些客可能还是会囤房。“在很多征收房产税的国家里,照样有房地产泡沫。”陈杰说。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研究员熊鹭在给财新网的撰文中,列举很多例子证明英、美、韩等国征收不动产物业税后,并不能有效抑制房价上涨或平抑房价波动。熊鹭称,英国的物业税(council tax)征税对象是居民的住宅,征税方法是把住宅按照市面资产价值分为八类或九类,征收数额不同的税金,从1993年至今,英国房价仍然出现大幅增长。同样,美国各州早已普遍征收物业税,但扣除通货膨胀因素后,1997年至2006年美国房价仍上涨了57%,其中2000年至2006就上涨43%。而2006年以来美国房价则大幅下跌,波动不小。

作为政府机构的税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亦认为,房地产税并不能够完全改变今后几十年中国城镇化历史过程中房价长期上涨趋势。但他相信,在房地产税这个制度约束之下,房地产市场泡沫会更少,价格表现会更沉稳,整个产业发展会更健康。

 


能否解决“土地财政”?

而对于每个老百姓,都有理由问一句:为什么要征房产税?地方政府已高价卖地,再征税是否合理?

中国的土地只有一定期限的使用权,照搬西方做法对住房征税是否缺乏合理性?房地产税是受益税,而地方政府花钱,公民没有实质参与的机会,如何保证房地产税收入会让社区居民受益?住宅房产的业主目前已缴纳物业费,未来又缴纳房地产税,是否存在过度征税?近期,越来越多的公众参与到房地产税开征目的和意义的讨论中。

建行董事长郭树清认为,相对于房价,房地产税税率很低,对房产税抑制房价的作用难以期望过高。但征收房产税必要,其重要意义在于,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财政对工业的过度依赖,因此这项税制改革启动越早越好。

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各地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基本划归地方政府,实践过程中土地出让金已成为中国地方政府的重要财政来源。郭树清的观点,反映了政府六年多前进行房产税改革的初衷:在分税制下,寻求改善地方公共财政之道,从而优化土地管理制度。从国际经验来看,美国各州政府的主要的财政收入来源之一正是财产税。

贾康认为,房地产税是分税分级财政体系相匹配的地方税体系的重要财源支柱。这种征税方式可改变地方政府行为,从注重短期效应转为重视长期可持续发展。

同为房地产税的支持者,─林肯研究院城市发展与土地政策研究主任、教授满燕云表示,在中国征收房地产税可认为是对财富征税,成为调节收入不平等和地区差距的切实有效的政策工具。她认为,“土地财政”不是可持续的发展模式,而作为不动产税的一种,房地产税正是基于土地等不动产价值征收、税收额相对稳定并可长期持续的税种,或可成为未来地方政府提高财政收入的一项更好选择。

并非人都如此乐观。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就认为,中国基层政府的职能远远大于西方国家的基层政府,越是收入低的地方,房地产税征收就越少,越难满足基层政府需要,也难以避免地方政府推高房价的冲动。

有识之士进一步提出,既然房地产税为土地的市场化管理提供了制度支持,改革之初就应明确取消政府主导土地批租市场的职能。质疑者如陈志武甚至认为,房地产税的开征可怕的是“给地方市场不受制约地转移老百姓财产的机会”。

政府与纳税人的紧张关系,可能在房地产税的问题上显性化。因为税负高低的合理性,终还取决于税收的方式。换句话说,房地产税让民众有意识地要求参与监督公共财政支出,要求政府“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否则,业主可能抱怨既缴纳物业费,又缴纳房地产税,抱怨政府将本来应提供的社区公共服务转嫁给自己。

资深证券人简直在本刊撰文指出,房产税会使民众对政府有更多期待。当政府主要收入来自土地出让金时,民众对此是没有感觉的,大家觉得拍地是政府自己卖自己的东西,收了银两,政府怎么花,都和自己没关系。房产税就不一样,这笔钱先以工资等各种方式流到民众手里,又被政府以房产税名义拿走,归入税收。这样,民众就会逐渐明白,原来政府是我们养着的。

征税的合理边界

多位分析人士指出,中国实行70年期限的土地使用权批租制度,民众在前端购买环节已为不菲的土地出让金和各类税负付出很多,这可算“中国特殊”,如今若按“国际经验”,在后端持有环节缴纳房地产税,是否合理?

一位政府官员亦向本刊记者表示,中国地产业税收占地方财政的三分之一,这跟美国的情况比较相像,但目前中国政府若在后端持有环节再征收另一个三分之一,应该将前端税负减除,不应把后端全方位地简单叠加上来。

这些都涉及房地产税的征收范围和对象划定、免征额和税率设置、计税依据调整、总体税负衡量等具体问题。

先看税率设置。“十一”长假期间,上海官方新闻门户网站东方网刊登一条未经证实的传闻称,沪版房产税试点征收税率可能为0.3%-0.4%。照此计算,一套总价220万元的住宅,年缴房地产税约8800元,大约相当于白领一个月工资。一些业界人士认为,此举可能是地方政府通过发起网上讨论的方式,试探公众与舆论对于税率的态度。

一位房产中介人士预测,如果房地产税税率小于3%,可能还不足以有动力促使空置房积极投入流转。

另一位业内人士分析称,一些多套房产拥有者,预期房价上涨的得益,会远超放弃租金或征收房地产税带来的损失。假设房地产税征收税率小于1%,那么房价年涨幅超过1%就足以抵消其带来的持有成本增加,而近几年一线城市实际房价年涨幅均超过了两位数。

瑞信中国研究部主管陈昌华指出,很多空置房业主对银行贷款依赖程度很低,对此,“征重税是一个十分有效的工具,但后遗症也可能很大”。

如何拿捏适合税率,是政府决策中重要的考量因素。若以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促进社会收入分配公平为目标,房地产税设置累进税率效果可能更好。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尹伯钦表示,城镇房地产税征收可考虑差别税率。

不过,国务院发展研究研究员林家彬认为,如房地产税采用累进税率,则其抑制性需求和性需求的作用都将增强。但累进税率存在累进级距不易把握、计算较复杂、征税成本相对较高、有可能打击纳税人生产经营积极性的缺点,还需进一步深入探讨。

再来看计税依据。根据1986年颁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一是房产原值减除10%-30%的额度(具体减除幅度由地方政府规定)后,以1.2%计征;二是对于产生租金收入的房屋,以租金收入的12%计税。目前主要针对经营性房产,即通常被称为商业地产的物业进行征收,并不针对非经营性的城镇住宅。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房产税改革,决策层倾向于以房地产的市场评估价值为计税依据,而不是此前规定的房产原值。按照原值征收房产税难以体现房价波动,但按市场评估值征税,意味着房产税税负将随房产价格的上升而“水涨船高”。

当然,市场评估价值为计税依据,也意味着房地产税的开征是以房产评估这一技术环节为前提,这对目前国内房产评估系统是挑战亦是机遇。

再看征收范围和对象。接近决策层的有关向本刊记者透露,从国际经验来看,房地产税应对个人住房普遍征收,但初期试点,可能首先考虑对工商企业所属不动产和别墅等城市高档居住用房开征,然后逐步扩大。

融创中国[2.99 -0.33%]董事长孙宏斌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不赞成普遍征收房地产税,可先从住宅征收,因为有钱人更看重房产的位置和品质,对成本支出并不敏感。

林家彬则指出,房地产税免征额和税率的设计要使结果大体符合“二八原则”,即80%的税收来自20%的纳税主体,各地居住条件低于平均水平以下的居民,无需纳税或只需交纳很少的税。

即便如此,房地产税向“大房子”动刀,也可能出现“错杀”,因为纳税主体的个人收入与房产拥有状况不一定完全匹配,例如拥有“大房子”但工资收入并不高的离退休干部。

来看总体税负。不少指出,从国际比较的角度看,中国涉房税负不仅不算低,而且已经很高,与房地产开发和交易有关的税费高达60多种,占房价的比例可达约四成。

接近决策层的认为,此次房产税改革,可能在开征房地产税同时,全面清理现行房地产税费,做到有增有减,不提高总体税负水平。十六届三中全会早已明确提出“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

不过,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开征一项可能将来成为地方政府主要财源的税收,要保持总体税负不增加,这在长期来看难以实现。

人士向本刊记者透露,渝版房地产税试点方案的基本思路包括:先对别墅、200平方米以上“大房子”和评估价值超过主城区平均售价3倍以上的住房开征;按面积计,实行累进税率;征收范围首先是增量部分,存量部分视情况开征;每户家庭拥有普通住宅超过四套,可能被征税;外地人,可能被征税。

沪版房地产税试点方案,尽管流传出多个版本,但以面积和价值为主要计征标准,从增量扩展至存量,与渝版相比,总体思路上没有太大差异。

 


财政部:房产税或不向首套房征收

京华时报报道,在23日举办的届西部金融论坛国际资本论坛上,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房产税推出已经是“按月计算”,目前离推出终时间不会超出一年。

“套房”或将不征房产税

“房产税推出后,将使得当前正在进行的这轮房地产调控,达到与过去不一样的高水准。”贾康接受采访时表示,房地产税开征在搭建一个制度框架,过去我们只会在交易环节征税,保有环节并没有到位,它是缺失的,现在就是要填补这个缺失环节,具有制度改革色彩。

贾康还表示,房地产税并不会是政府调控的“一张牌”,未来调整一定是多种手段综合使用,比如物业税,其实物业税跟房产税是一回事,都是在保有环节中征税,但因物业税有一个较长立法过程,房产税只需在现行税收政策中进行试点就能推出,因此会选择先行推出房产税,现在问题在于如何不失时机地进入试点。

业内盛传上海和重庆已积极表态,愿意首批进行房产税试点。对于这点,贾康表示,目前他并没有掌握更多信息,但试点城市一定会在一线城市中产生,北京、上海、广州都有可能。虽然方案尚未确定,但现有信息表明,房地产税不会向“套房”征收,房将成为房产税调控目标。

贾康说,房产税对目前楼价肯定会有影响,但不都是负面,应该全面看待其作用。房产税对配套改革、房地产经销发展、收入再分配都有很大意义。

紧缩货币政策和宽松财政政策并存

10月19日,央行在全球金融危机后宣布加息,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都上调0.25个百分点。

贾康认为,这是货币政策在明确发出紧缩信号,但货币紧缩不代表财政紧缩。在过去宏观调控经验里,有种手法是“一松一紧”,即宽松的财政政策和紧缩的货币政策相。贾康表示,至少今年底前,宽松的财政政策不会发生改变。4万亿已全部安排出去,财政赤字也安排了1.5万亿,仍是一个扩张性财政政策。

与加息一样受到关注的还有人民币汇率问题。今年9月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不断上涨,在日前结束的广交会上,大部分出口企业表示已感受到人民币带来的压力。贾康说,从长远来看,人民币是会的,但也不会一下子陡然升起来,而是相对柔性地,“少数企业如果连这样一点变动都吃不消,那么一定要赶快苦练内功,否则会被淘汰出局”。

 


吴学安:靠房产税能平抑房价吗

日前,上海房地产新政细则浮出水面。

房地产新政以手段为主,对银行贷款、开发商定价、土地税收的控制已经到了细致入微的地步:除了房产税尚未出台,调控之手指向贷款、融资、定价等各个市场领域。三套房停贷,投机性购房无法使用金融;房价过高的开发企业丧失了融资机会,将面临清查税收的威胁;所得税与土地税进行了调整,出台房产税的呼声更是一浪高于一浪。

所谓房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者为了保有它们,每年都要缴付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其市值的升高而提高。其实,对于广大低收入群体而言,为关注的是征收房产税能否平抑居高不下的房价。

近年来,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已经成为房市走向中值得关注的现象。持续火爆的房市同样也是一把“双刃剑”,它不仅占用大量的资金,同时也会带来市场供需失衡,极易形成泡沫,亟待国家运用税收、利率等经济加以调控。近期有关住宅房恢复征收房产税的消息也似乎已经确凿无疑。

不言而喻,征收房产税,一方面能增加房产持有人的“持有成本”,促使消费者理性消费,进而抑制房地产投机行为;另一方面,能有效提高房地产资源的利用效率,鼓励房地产流动,刺激土地的供给,避免业主空置或低效利用其财产。此外,还能改变住房消费习惯,使小户型受到消费者追捧。

早在1986年9月,国务院就发布了《房产税暂行条例》,此后一搁就是20多年。暂行条例制订时,国内住房制度改革还未进行,居民住房大都为租赁型的公有住房,房产税的开征意义不大。而在住房制度改革以后,房地产很快成为政府积极扶持的一个市场,房产税无疑就被视为压抑市场需求的消极因素而打入冷宫。现在,房地产市场泡沫四溢,房市调控挥出房产税这记重拳似乎势在必行,但房地产市场发展到现在这种状况,已经使房产税这个税种抑制房价过快的功效大打折扣。

用业内人士的话,征收房产税,对于各方都有好处。地价下跌,对于开发商来说,成本下降,风险容易控制;对于购房者来说,房价下跌,使买房的门槛降低,能够让自己买得起房;对于政府来说,征收房产税,让政府有了长期稳定的收入,不像现在,一些地方政府拼命抬高地价,无疑是杀鸡取卵。但房产税真的能遏制高房价吗?虽然,对处于保有阶段的房产开征税收后,会降低业主继续保有房屋的愿望。但是,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有一个前提条件,这就是商品房的供求基本平衡,甚至供大于求,其实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不收税,房价也会出现下跌。然而,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情况显然并非如此,以城市化带动的对商品房的刚性需求日趋旺盛,而由于可供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增量有限,这决定了商品房市场的供求关系不可能因为增加税收而得到改变,卖方、出租方完全可以把税收成本转嫁给买方、租赁方,这反而可能推动房价进一步上升。

应该说,完善合理的税收体系,是衡量一个社会市场经济体系发育程度的重要指标,也是社会公正的具体体现。征收房产税对于国家而言,能够扩大税基,抑制投机,控制两极分化,但也会出现“买房容易养房难”的现象,如果调适失当的话,并不会给老百姓带来直接的。在房价严重背离价值的前提下,房价的波动只会为开发商和炒家带来或大或小的空间,并不会转化为购房者的福利。

笔者认为,房地产税收变革重要的作用在于改革和完善国家财税体制。征收房产税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深远,其引发的市场变化将复杂。我不赞同那种认为“任何一项税收改革,都是利用税收这一撬动一部分人的利益,以达到平衡更多人利益的目的”的判断。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也许现在还很难用“好消息”或“坏消息”来概括征收房产税的利弊得失。

总的看来,征收房产税将会有利于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但如何去执行则需要政府有的放矢,稳步推进。普通百姓,不希望看到的结果是,征收房产税为新一轮房价上涨创造空间,从而引发新一轮的房价飙升。

 


叶檀:房产税是检验政府是否公平的试金石

房产税是中国房地产市场血淋淋的伤口,撕开了房地产市场中得利与未得利者的利益伤疤。为了避免房产税成为中国社会的命门,在征收房产税之前,制订公平的、合乎法律的税收规则至关重要。

10月23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届西部金融论坛上表示,推出“物业税”按月计算,目前离推出终时间不会超过一年。一石激起千层浪,贾康的个人言论贴上财政部官员的标签,四处流传。

考虑到贾康以个人身份出席活动,以及对房产税一直持积极推进的态度,笔者宁可认为贾康的言论代表其个人,而非组织行为。要知道,即便是财政部内部还有人明确反对征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此前接受采访表示,房产税稳定基层政府财源在国内未必可行,因为国内基层政府的职能远远大于西方国家的基层政府,靠房产税成为地方主体税种是不现实的。保有环节征税会在房价上涨时火上浇油,在房价下跌时落井下石。贾康与刘尚希态度的不同,说明同一部门的学者对房产税态度截然不同。现在还没有统一的财政部言论,只有基于不同立场的、不同利益的学者言论。

只有公平的规则与严格的执行,才能限度地消除分歧。房产税不应是对穷人的掠夺,而是对土地财政的挤压;不应是损大众以奉权贵,而应是损权贵以奉大众。

建立房产税的公信力很容易,只要做到以下两点相信就可以起到立信作用。一是公开各地公务员与国企等部门的福利性分房,将此类住房率先纳入征税范围;二是建立地方公共财政体系,将纳入地方税的房产税数额、用途公之于众,以便公众监督用途。目前公众对于房产税甚至对于税费的反感,主要并不在于占政府,而是怀疑政府将税费用到了莫须有的去处,只有解开了这个疑惑,才能建立房产税的法律与民意根基。

目前披露的房产税细则,在税收公平方面仍然存在漏洞。

存量房是否征收?贾康称,尽管方案尚未确定,但现有的信息表明,房地产税的开征不会涉及套房,很有可能遵循“存量不动,增量开始”的标准,因此肯定与社会中广大中下无关。

就是笔者这样坚定支持征收房产税的人,也认为存量房不征税极为可笑。如果对拥有三四套住房者与拥有一套自住房的人一视同仁,采取一刀切式的存量不征,显然是对既得利益的妥协,房产税就会成为体现中国税收不公平的铁证。表面上,存量房不征收可以减少房产税出台的阻力,实际上却偏离了房产税的初衷。

在起步征收阶段,将套房排除在外情有可原,但今后有必要完善规则。公平的做法是按照人均面积征收,以体现多占资源者多纳税的公平原则,否则,豪宅与高档住宅将成为置业,中国所亟须推进的中低价位商品房反而会受到市场排斥,这对于建立节能型社会极端不利。

税低如何?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在微博上透露,上海、深圳房产税已经获批,税率为0.3%~0.4%。若房子的购买总价为200万元,一年的税收就要多交6000元到8000元。

自住性需求、改善性需求与性需求可以通过不同的税率加以体现,对于拥有多套房者以重税抑制,对于首套的普通商品房免征,首套高档住宅与改善性住房降低税率。目前流传的税率在0.3%到0.8%之间,正好可以满足不同的持有者的不同税率,如此才能真正体现公平要义,提高住房效率。

物业税是地方财政的根基,是避免产业空心化的基石。以金融大国美国为例,工业化时期物业税极重,1902年,物业税收入在州政府财政收入中占45%,在州和地方的共同财政收入中占68%,在联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三级共有的联合财政收入中占42%。但随着工业时代褪色,金融兴起,1992年该项收入在州政府财政收入中只占1.2%,在州和地方政府共同的财政收入中占18%,在三级共有的联合财政收入中占8%。德国在重建之初,就定好了物业税。

在讨论抽象的公平时,人都会向公平一方投出赞成票,而在讨论公平的成本由谁承担时,大多数理性人避之惟恐不及。此时建立公平的博弈平台,制定规则后严格执法,才能逐步建立公平规则之下的政府与公民的责权利意识。

房产税是检验税收法治与税收公平原则的试金石,也是检验各方是否具有公平意识的试金石。

(作者系每日经济新闻评论员)

 


房产税或推高房租

房产税被很多人看做抑制房价上涨的“灵丹妙药”,但在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教授陈映芳看来,如果当前中国的土地财政制度不改变,开征房产税之后,估计房价不会掉下来,房租却可能上涨,压力终也是转嫁到中下。

“房地产税一定会实施”

陈映芳是在昨日做客农行金钥匙·南都公众论坛时表达上述观点的。她在回答现场观众提问时说,现在中国的很多法规,给人感觉都是“突然就出台的”,在此之前老百姓并不知情。具体到房产税的征收,陈映芳认为这一政策一定会得到实施,“现在很多地方的土地资源没有了,70年土地使用权的红利已经预支,以后政府的财政从哪里来?就是通过房产税的征收。”

至于征收房产税会不会抑制房价上涨,陈映芳并不乐观。她说,如果土地财政制度不改变,房价很难降下来。另外她更关心房产税在各个之间的分配。“从现在的情况看,压力往往是转嫁到权力弱的中下层。即使是没买房的租客,也可能因为房东提高租金,而终承担房产税的压力。”

建议关注农民工和白领

演讲中,陈映芳主要关注作为城市移民的农民工、白领的生活状态。她说,按照现在的社会运行、城市开发逻辑,农民工在城市只作为劳动力存在,而很多白领也是在移动、漂流,以居住证的形式在城市生活。她认为这样的生活基础很不稳固,如果城市不对他们开放户口、生活空间和资源,他们在城市几乎没有上升流动的希望。

通过对日本、韩国等国家经验的介绍,陈映芳指出,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政府除了主动承担必要的公共负担,为外来人口提供公共资源之外,还要积极鼓励社会团体的发展,发挥N G O (非政府组织)、N PO (非营利组织)等社团的作用。

 

责任编辑/chenzhouke.sze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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