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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挂钩房价?中国楼市调整进入新阶段?

房天下深圳二手房网  2011-04-12 09:26:00  来源:广州日报
[提要]近日,即将报全国常委会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引发社会各界关注。近四成人希望个税与房价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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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即将报常委会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引发社会各界关注。目前关于该草案存在三大悬念:一、个税法修正案出台时间;二、个税起征点调到多少;三、是否会有税制的变革。其中,大家对于第二点关注,网友们对此也展开了热议。那么,职场人对于个税调整持什么态度呢?他们心目中合理的免征额是多少呢?他们怎样看待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在为期两周的一项关于职场人士个税改革调查中,共有3000余名职场人参与了调查。调查显示,55.0%的人关注个税改革,31.4%的人表示比较关注,共计86.4%的人表示了对个税改革的关注。仅有7.7%的人表示不怎么关注,1.2%的人表示压根不关注。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项目中重要的部分就是工资、薪金所得,大部分都来自工薪,与职场人的利益直接相关。

多数人每月缴税在300元以下

近日一则个人账单在网上引发关注。“月收入1万,要交14%个税,12%公积金,8%养老保险,4%医疗失业险=3800元,剩6200元;如果你拿出6200全部消费,需要为你消费的商品埋单17%税,28%各种杂税=2800元,所以,一个月赚1万元的人,你相当于要拿出6600元来(缴税)。”记者采访得知,个税外加其他间接税,即使极端情况下,可支配收入全部用来购买税率的卷烟,税负大约4698.4元。

调查也表明,税负并没有像网络上转载得那么夸张,调查表明,职场人每月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在300元以下。调查显示,被调查者中29.2%的人每月缴纳100元以内,32.7%的人每月缴纳100~200元,13.5%的人每月缴纳200~300元,有12.3%的人每月缴纳300元以上,还有12.3%的人表示自己对这个问题不太清楚。

近四成人希望个税与房价挂钩

职场人期望的个税起征点集中在什么范围呢?调查显示,31.4%的职场人希望能够在4000~5000元,同样也有接近三成的职场人期望能够在3000~4000元。

有微博网友称“月薪超过当地一平方米房价平均数的,才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微博上引发了热议,那职场人都怎么看呢?调查显示,37.7%的人认为这个说法很有道理,现在大城市中房价飙升,已经远远超过中小城市,生活压力很大;25.3%的人认为这种说法操作难度太大,并不现实;24.1%的人认为这种说法尽管不现实,但是值得借鉴,能够体现出一种因地制宜的理念;仅有13.0%的人从税收制度作用的发挥和国家的发展方面考虑这种说法不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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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消费负担算个税起征点4000元以上方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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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与不调?调多少才合适?今年“两会”召开前夕,终于迎来了好消息——时隔三年,个税费用扣除额(下称“起征点”)今年肯定要上调了。但是,应该提高多少呢?有人说3000元,有人主张5000元,经济学家茅于轼(微博) 更提出要上调到8000元。尽管如此,但相信多数人心里都明白,后两种只是一种期许,实现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2000元起征点早已过时

起征点究竟提高到多少合适?企业家、学界、经济学家众说纷纭。

从新快报记者采集的样本不难发现,月收入5000元以下都存在入不敷出的可能,3000元左右收入的纳税人生活压力已经明显。

目前学界较为认可的一种衡量起征点的方式是:人均负担家庭消费支出=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城镇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人数。有业内人士据国家统计局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数据统计,2010年城镇职工人均负担消费支出是2211.5元/月,已超出20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而广州则大大超出,公开数据显示,2010年广州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5011.61元,等于每个月2084.3元,再以平均每一就业者人均负担人数1.97人计算(2008年数据),人均负担消费支出达到4106元/月左右。业内人士估算,若以广州为样本,个税起征点起码要调到4000元以上才合理。

据了解,国际上通用的标准还有按照人均GDP的2倍,或人均劳动工资收入的1.5倍。如此看来,将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或8000元将更具前瞻性。

 


小步微调是大概率事件

“目前是2500元和3000元的矛盾,不会高于3000元,也许调整为2800元也说不好。”坊间传出一位参与制定政策的人士说法。

财政部此前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的报告中就明确表示,如果大幅提高起征点,受惠多的也是高收入者,中等收入者得益少。如起征点提高至3000元,月薪为5000元的纳税人税负只能减少100元/月,而月薪为10万元的纳税人税负减少350元/月;提高到5000元,月薪为5000元的纳税人受惠175元/月,而月薪为10万元的纳税人受惠1050元/月。

财政部表示,个税是调节收入分配的主要税种,征收的收入主要用于补助弱势群体等,如果起征点提高过多,高收入者交税大量减少,国家财政收入也就减少,国家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以及社保、、医疗等支出也都会受影响。因此,起征点提高后,困难群体和低收入者不仅不能得益,反而成为利益受到影响的主要群体。

大调恐冲击财政收入

“提高起征点会减少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但是由于低收入者人数众多,总的税收减少太多,对财政冲击太大,即使对富人加税也无法弥补。完全不是提高起征点富人受益多,这与财政部所说的理由正好相反。”经济学者贝乐斯提出,从值来看,将起征点提高后,收入越高的人减税金额越大。不过,若从对高低收入者分别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来看,则是另一番景象。若以年收入12万元为个税收入分水岭,3000元起征点意味着低收入减税规模可过千亿,而高收入者不足百亿元。

实际上,根据2009年年所得12万以上个税自行申报结果也显示,年所得12万元以上收入者当年所交税额1384亿元,占总税额3949亿元的35.5%。

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告诉记者,他此前曾测算统计,工薪收入者中月收入低于3000元的占到一半以上,而超过1万的可能不足1%。在现行个税制度框架下,起征点每提高500元,将减少纳税人10%,税款流失约为8%。

据了解,目前我国的个税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为6%-7%,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个税占当地收入的比重远远高于平均水平。根据公开数据计算,广东省个税占比就达到15%以上。因此,不少提出,大幅度提高个税起征点,反而会给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造成困难,无益于民生。

“要真正发挥个税的调节作用,就应该强化高收入者税收征管,准确定位高收入者,避免伤及低收入者、影响中等收入者。由于我国收入来源的多元化,收入形式的多样化,加之现金流通的普遍化,税务机关难以控制税源,难以掌握人们的收入,是高收入者的收入。”

——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山大学税收研究主任杨卫华

 


案例

周小姐 26岁 公司文员

月薪:3000元

需交税种:个税

社保、公积金:500元左右

现每月固定支出(大概,下同):2300元左右,包括伙食费、电话费、交通费、日常必须品

按2000元起征点:(3000-500-2000)×5%=25元

按3000元起征点:无需缴纳

“如果光靠我一个人的工资,除了吃饭以及其他一些必须的用品,不可能再兼顾供楼、管理费、水电费等其他开支。我希望个税起征点起码要到3000元,虽然对我来说,只能免掉几十块钱,但对于低收入者来说,连温饱都有问题就不应该负担个税。”

——周小姐

李华 40岁 私企高管

月薪:20000元左右

需交税种:个税

社保:600元左右(不确定)

每月固定支出:1.2万元左右:供楼、养车、伙食费、通信费、客户维护

按2000元起征点:(20000-600-2000)×20%-375=3105元

按3000元起征点:(20000-600-3000)×20%-375=2905元

按5000元起征点:(20000-600-5000)×20%-375=2505元

“我们的工资是按照底薪加绩效考核,如果按照规定全部代扣代缴的话,我每个月个税都挺有压力的。真的不情愿交税,就算社保我们都觉得可以不用交,因为看不到任何保障,不如把这部分钱以少积多买份商业保险。”

——李华

小浩 23岁 外企员工

月薪:4800元

需交税种:个税

社保、公积金:公司负担

每月固定支出:约2600元:租房、水电费、伙食费、零花钱

按2000元起征点:(4800-2000)×15%-125=295元

按3000元起征点:(4800-3000)×10%-25=155元

按5000元起征点:无需缴纳

“如果都要自己负担自付部分的‘六险一金’,那我每月很可能入不敷出。希望起征点调得越高越好,定在5000元,就算3000元也能少交一半。现在国家的财政收入各项税款已经太多了,所以提高起征点,能给老百姓缓缓气。”

——小浩

吴先生 35岁 私营企业主

月薪:5000元,实际月入可超20万(不包分红)

需交税种:个税、企业所得税、税、营业税、附加费等等

社保费:500元左右

按2000元起征点:(5000-500-2000)×15%-125=250元

按3000元起征点:(5000-500-3000)×10%-25=125元

按5000元起征点:无需交个税

“现在大家都很不容易,我们的员工一般是底薪加提成一个月平均起来三四千元工资。除了底薪之外,其它能避的话也会帮员工进行避税处理。坦白说,私营企业不可能完全活在阳光下,普遍都存在两套账本。”

——吴先生

起征点提高受益分析(单位:月/元)

收入 2000元起征点 3000元起征点 减税比例 5000元起征点 减税比例

3000 25 / 100% / 100%

5000 250 125 50% / 100%

7000 550 400 27.27% 125 77.27%

9000 925 725 21.62% 400 56.76%

10000 1125 925 17.78% 550 51.11%

20000 3125 2925 6.4% 2525 19.20%

50000 10875 10575 2.76% 9975 8.28%

100000 28625 28225 1.4% 27425 4.19%

注:社保费和公积金以 500 元/计算

根据2009年年所得12万以上个税自行申报结果显示,12万以上收入者已交税额1384亿元,占总税额3949亿元的35.5%,年平均纳税额度达到5万。以此推算,若以12万元为分水岭,高收入者平均月薪水平超过20000元,低收入者月入5000元计算:

财政减收分析(单位:亿元)

2009年个税收入 12万元以下 12万以上

3949 2565 1384

3000元起征少交 1282.5 88

5000元起征少交 2565 265.73

对话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林江:税收去向不透明加深税负痛苦

新快报:多年前福布斯就曾出炉一个税负痛苦指数,中国全球位列第三。但是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撰文表示,中国宏观税负约为30%,远低于发达国家的43.3%。如此看来,为什么发达国家税负如此高,却往往被纳税人拿出来作为典范?中国不算高,却有人抱怨?

林江:这是一个很有趣的问题,我们更应该看数字背后的意义。发达国家的43.3%建立在让国民无后顾之忧的高福利待遇基础上,他们的国民也乐于把相当一部分的可支配收入以税收形式交给政府。这种模式以北欧为成功,包括挪威、丹麦、瑞典等国,老百姓对政府的满意。这意味着人们还是愿意纳重税给政府,并不感到痛苦。

反观我国,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对宏观税负的理解问题,官方所讲的30%,其实只是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如果把非税收入纳入进来,譬如土地出让金等,就超过了30%;二是现在我国政府对于百姓的医疗保健制度、社会保障制度还处于正在建立和完善的阶段,人们感觉到我交了那么多的税,与享受的福利不匹配,故有抱怨。

此外,我国政府财政支出的透明度还有待提高,纳税人对于税款的用途,知之甚少。而在收支两条线的背景下(收不管支,支不管收),税局通常认为没有告知义务,而财政部门则通常以保密为理由,不太愿意公开太多的预算情况。纳税人对自己所缴的税款去向都不知道,自然就多有抱怨。

新快报:哪个的人会是痛苦的?

林江:在现行个税制度下,工薪的人会是痛苦的。因为很有钱的人是很多办法避税甚至逃税的,而工薪的人在单位代扣代缴的安排下,避税、逃税的可能性不大。在百物腾贵的预期下,工薪的负担又比较重,应该感觉是痛苦的。

起征点调整不可能一次到位

新快报:您近接受采访时也认为起征点此次可能会提高至3000元左右。为什么不能一次性调高到5000元或8000元。决策层真正纠结的地方在哪里?

林江:个税起征点的调整不可能一次到位。如果一下子把起征点提得很高,一是在税制统一的背景下,很多欠发达的地方将收不到个税;另外,在“十二五”期间个税改革的重要方向是从现行的分类征收与综合征收相结合向综合征收过渡和转变,调整幅度过大会影响改革效果。

例如:在综合类别方面,不应该对纳税人的某一笔收入分门别类。如自由撰稿人,他们的稿费属于一次性收入,要被征20%甚至以上的个税,其税负就高于一般工资薪金的税率。从公平出发,个税的征收应该把该纳税人的收入合并处理,给予该纳税人一定税前扣除额。因此,如果一次性大幅提高起征点,将来就很麻烦。如果核定后起征点只有4000元,但却提到了5000元甚至8000元,就会令改革失去意义。

但政府也有难处,如果现在不做一些事情,可能无法平息市民的呼声,简单就是提高起征点到3000元。

 


建议尽快下放个税权力到地方

新快报:税局也坦言个税主要来源于工薪,像高收入的私营企业主采取各种办法避税。但采访中这些企业主也抱怨称,存在重复征税现象,所以不愿意交。您怎么看待现在广大纳税人对于重复征税的说法?应该如何改革?

林江:对于广大纳税人的重复征税问题,实际上还是现行的个税税制不合理,包括代扣代缴制度。从征管的角度看,该制度有效但不公平,其否认了同样收入的人所付出的代价有所不同的事实。譬如一位矿工和一位写字楼文员,月薪1万元,但前者得面临更大的生命危险,应该得到更多的税前扣除,但是现在税制下却是统一的。因此个税应该在综合征收方面下功夫,尽快改变分类征收的方法。

不过,这里也涉及社会诚信问题,因为如果采取综合征收,就涉及把单位代扣代缴改为个人申报,税局是否应该相信纳税人的申报,如果不相信的话,其如何核定或者查证?如果不改变代扣代缴的做法,就像企业主所抱怨的一样有可能重复征税。

我认为,改革的方向是对个税做较大幅度的调整和改革,不仅仅是对个税起征点的提升,而是对征管制度、征收的理念做重新的思考和改变。新快报:您认为短期内操作性较强的个税改革在哪些地方?

林江:短期来看,应该在把个税的税率、税阶(税率级差)等制定权下放到地方政府,真正实现“十二五”中所提到的“税权适度下放地方”,让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制定政策。像在起征点上,政府制定参考水平,由地方政府按照地方CPI上下调整,形成指数化个税起征点。

应该尽快把个税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目前个税占税收收入约7%,对的税收收入影响不是太大,但是有效降低个税税负却符合大多数老百姓的意愿。

 

责任编辑/chenzhouke.sze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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