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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交易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哪些?税率多少?

房天下深圳二手房网  2011-07-13 16:56:00  来源: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提要]存量房交易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哪些?税率是多少?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存量房交易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哪些?税率是多少?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答:个人转让住房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方式分核定征收和核实征收两种。

核定征收方式。

个人转让房产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1)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购买合同和构成房屋原值相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的;(2)未能提供支付合理费用相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合理费用的;(3)未能提供主管地税机关出具“据实征收”审核意见的。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个人转让房产收入额×核定征收率,核定征收率标准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1.5%,拍卖房3%。

核实征收方式。

个人转让房产,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购买合同、房产原值凭证,以及合理费用相关凭证的,按照核实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个人转让房产收入额 - 房产原值 - 转让过程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如果纳税人再转让房产,其申请扣除房产原值仍应以上一手备案的房产证登记价(产权登记部门备案的交易合同价格)、记载的金额为准。

 

点击进入:2011年深圳市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政策专题

 

责任编辑/chenzhouke.sze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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