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正文

房地产新政"四面合围"深圳二手楼市"寒意逼人"

————2011年深圳二手房白皮书之政策篇

房天下深圳二手房网  2011-12-16 17:48:00  来源:房天下深圳二手房 陈金龙
[提要]2011年是房地产行业的一个“政策年”。“新国八条”出台,紧接着限购、限价以及地方细则的跟进,给楼市带来了一次又一次的震荡。两年的调控政策终于在2011年有了明显的效果,楼市出现了逆转局面,住宅成交量大幅萎缩,房价有了明显的下降趋势。

》》点击进入2011深圳二手房白皮书之政策篇专题页面

2011年是房地产行业的一个“政策年”。“新国八条”出台,紧接着限购、限价以及地方细则的跟进,给楼市带来了一次又一次的震荡。两年的调控政策终于在2011年有了明显的效果,楼市出现了逆转局面,住宅成交量大幅萎缩,房价有了明显的下降趋势。“新国八条”、限价令、限购令、限贷、商品房明码标价、加息等政策密急而来且掷地有声,而稳定房地产调控的决心毅然不动摇。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多次强调要坚定不要搞好楼市调控,且地方政府稳定房价不定降被追责。

调控之年,深圳楼市继续演绎着“动如脱兔”般令人目不暇接的剧情,从政策的延续性到市场的趋势,从个人购房风向到开发商与政府的博弈,伴随着房价的上涨,对开发商暴利的质疑、对政府降房价的期盼,深圳二手房市场历经十年绚灿之后,也在逐渐走向市场经济与回归民生这一理性道路。

风云变幻的2011,国家调控政策成为楼市大戏理所当然的主角。1月26日严房产调控政策新“国八条”突然袭击楼市,使原本平静走向春节淡季的楼市,激起滔天波澜。严厉的组合调控或使楼市陷入深度观望。央行年度内三度加息,更是给楼市以“”打击。而沪渝房产税的落地,使得原本不平淡的楼市陷入更大的恐慌,楼市走向更为扑朔迷离,使得购房者理性智慧置业显得尤为重要。5月1日,《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正式实施,使得二手房市场走向越来越规范,走向市场经济与回归民生。7月11日,深圳二手房评估价征税新政的实施,给予了深圳二手房市场当头一棒,让二手房成交从此陷入低迷。

2011年深圳楼市大戏即将落幕,小编为你盘点一年来房地产调控的政策。

1、1月26日,“新国八条”出炉楼市惊雷乍响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 (三)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四)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五)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六)合理引导住房需求。(七)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八)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

2、沪渝版房产税落地 房地产市场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1月27日,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重庆市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重庆房产税征收方案5大要点:其中征税对象是独栋别墅和高档,以及在渝的三无人员(无工作无户口无)购买的第二套房。个人新购高档住房征税税率为0.5%起。同样在27日,沪房产税试点暂行办法出台,上海市居民新购第二套及外地居民新购首套住房为征收对象,税率暂定为0.6%。

3、5月1日起实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

3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规定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必须明码标价。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执行“一房一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处以每套房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5月1日,深圳将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未明码标价的,将进行处罚。如果发现房地产开发商或地产中介出现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信息、哄抬价格的,可罚款500万元。


4、三次加息、六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一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

(一)三次加息

2011年2月9日起 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1年2月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

2011年4月6日起 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5日晚间宣布,自2011年4月6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调整后,一年期存款利率达到3.25%,一年期贷款利率达到6.31%。这是央行今年以来第二次加息。

2011年7月7日起 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1年7月7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

(二)7次存款准备金率调整

1月20日起 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1月14日傍晚,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2011年1月2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11年2月24日起中国央行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11年2月24日起中国央行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此次调整后,内型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将达到19.5%,又创历史新高,而部分被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缴纳存款准备金压力再增。

从2011年3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3月18日央行宣布,从2011年3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这是今年第三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

2011年4月21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2011年4月21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从2011年5月18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宣布,从2011年5月18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这是央行今年以来第五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

从2011年6月2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6月14日决定,从2011年6月20日起,将再度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这是央行今年以来第六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

2011年12月5日起 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周三(11月30日)宣布,从2011年12月5日起,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为近三年以来的。


5、7月11起 深圳二手房按评估价征税

从2011年7月11日起,深圳市将对二手房交易成交价格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实行按计税参考价格核定计征各项税款。根据深圳市地税局公布的二手房税收政策,容积率1.0以上、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的普通住房,购买不足5年的,营业税及附加按计税价格的5.6%征收。

6、婚姻法新释

(一)我国规定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属于个人财产

8月12日,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新司法解释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

(二)8月31日起 夫妻房产证加名“免征契税”

8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7、保障房年底前全开工

今年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成为国家建设重点,受到社会广泛的关注。10月25日,住建部部长姜伟新表示,今年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万套的目标,截至9月底,已开工986万套,占年度计划的98%,预计11月底前可全部开工。下一步将从实际出发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完善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和运行管理机制等。

根据《深圳市住房保障2011年度计划》,深圳市预计供应保障房不低于7600套。其中,市本级供应保障性住房不低于200套,区级供应保障性住房不低于2800套,社会供应保障性住房不低于4600套。同时,为进一步增加保障性住房实际供应量,加强住房保障力度,各区将通过向社会购租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统一纳入我市住房保障体系。

8、深圳市发布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

7月19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提取规定》优化调整的内容包括:市民租房、购房、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不仅降低,时间限制也大尺度放宽;原社保住房公积金存量资金的提取也将采取“老钱老办法”,住房公积金还可用来交装修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费用。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9月28日是租房、购房等5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上线试运行的第,首日共有5481人在网上预约提取业务。拟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权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可先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申请日之前的贷款本息,之后可每月申请提取一次。

9、2011年3月2,继续严格执行 (深府办〔2010〕82号)规定的商品住房限购措施;2011年12月5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表示将继续严格执行深圳关于限制购房的有关政策。

对深圳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对能够提供在深圳1年想•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时提供纳税缴纳证明的,必须符合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且不含补缴的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市产权登记部门将不予以办理合同备案及过户等相关手续。

责任编辑/chenjinlong.sz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微信扫码打开

房天下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