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正文

小产权房确权?深圳副市长表态坚决打击违法建筑

房天下深圳二手房网  2012-05-30 09:17:00  来源:深圳报业集团 崔霞 屈宏伟
[提要]深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锐锋回应此问题时明确表态:“这一解读是不正确的。对于非法房地产和违法建筑深圳将坚决打击、不给出路!”

由于历史原因,深圳存在着不少非法房地产和违法建筑。

小产权房确权?深圳副市长表态坚决打击违法建筑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锐锋回应此问题时明确表态:“这一解读是不正确的。对于非法房地产和违法建筑深圳将坚决打击、不给出路!”

近日,《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正式获批,我市启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综合试点,有媒体将《改革总体方案》中的相关条文解读为“深圳小产权房有望确权”。昨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锐锋回应此问题时明确表态:“这一解读是不正确的。对于非法房地产和违法建筑深圳将坚决打击、不给出路!”

据悉,《改革总体方案》分为总体目标、改革重点、改革内容及进度、改革保障措施4个部分,其中改革重点共为8条,包括完善国有土地产权制度,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健有土地权利体系,完善土地登记制度,依法保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深化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完善土地市场运行机制,建立主体平等、产权清晰、规则一致、竞争有序的统一土地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此外还包括健全土地分配调节机制、创新土地资产资本运作机制、创新土地二次开发机制、严格耕地保护并建立补偿机制、强化土地调控与、推进区域统筹协调合作、加强土地立法等。改革分近期(2011~2015年)和中远期(2016~2020年)两阶段推进,近期将以光明、坪山新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为重点试验区,在土地用途管制、土地有偿使用、土地二次开发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产权制度等方面展开。此次我市启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主要是遵循“产权明晰、市场配置、节约集约、科学调控”的原则,先行先试,建立高度城市化地区土地利用和管理新模式,推动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化、土地利用高效化和土地管理的法制化,并未专门涉及到“小产权房”处理的细节。

 

新闻

深圳7天1000套新楼卖掉856套 快销火如菜市场


“小产权房”热销 宣称买房可转正?

小产权房确权?深圳副市长表态坚决打击违法建筑

近,《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获得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政府的联合批复,这标志着深圳新一轮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正式启动,备受关注的“小产权房转正”的传闻也引发热议。一些小产权房在违法违规的销售过程中,向购房者宣称买房就能转正。

 


深圳“小产权房”确权意味着什么

5月25日,国土资源部、广东省政府在深圳宣布启动深圳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综合试点。深圳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和改革试点启动仪式在深圳召开。会上,国土资源部副部长世元宣读了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政府对《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联合批复。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发表讲话表示,国务院高度关注部省联合推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综合试点。希望深圳市在试点工作中要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改革合力,深入调研,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

笔者认为,这次国土资源部、广东省和深圳市联合推进深圳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一方面意味着我国原有的土地管理制度需要创新和突破,以适应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意味着深圳现有的“小产权房”多数将被“确权”即房产权得到确认,被合法化。这不仅将为的小产权房处置产生路径探索的示范性效果,也将对深圳市目前的房地产市场产生重大影响。深圳房地产市场价格将不可避免地产生结构性调整:目前仅售4000元至8000元每平方米的被确权的“小产权房”将出现价格上涨,而目前平均售价约为每平方米2.5万元的商品房将出现利空效应,对商品房价格产生向下牵引作用。而这种结构性调整的结果,将是深圳市房地产平均价格的下降。

今年2月,国土资源部表示,将在范围内试点清理“小产权房”,并再次重申,“小产权房”不予确权登记,不受法律保护。那么,在这样的政策下,为什么深圳的“小产权房”多数可以获得确权呢?原因就在于深圳的“小产权房”并不是国土资源部要清理的那种“小产权房”,甚至可以说,深圳不存在通常意义上的那种“小产权房”,而是存在着数量惊人的违章建筑。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因此,“小产权房”不具备合法性。

深圳并不存在上述意义上的“小产权房”。今年3月,深圳市规划国土委提供的材料指出,深圳存在着农村城市化历史的违法建筑不属于国土资源部文件所称的“小产权房”。因为经过1992年、2004年两次农村城市化改造,深圳市原农业户口人员已全部转为城市居民,农村集体土地已转为国有,土地权实现了从国家和农村集体的二元结构变更为国家的一元结构。国土资源部相关文件提及“小产权房”时实际侧重于三个方面:一是占用农村集体的土地;二是占地的违法性;三是主体方面强调是城镇居民到农村购置。但是,深圳市经过城市化以后已经不存在农村,原来的农村土地已经国有化,所以深圳并不存在“小产权房”,而是存在着农村城市化过程中历史下来的违章建筑。

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支队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6月2日,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违法建筑普查总量为37.94万栋,占全市建筑物总量的55.93%;总建筑面积4.05亿平方米,占全市建筑物总面积的49.27%,总用地面积131.45平方公里。

对于如此数量惊人的违章建筑,深圳市只能尊重历史,遵守当年城市化过程中的相关承诺,按照维护多数人的利益的原则来解决。早在2009年6月,深圳市常委会已颁布了《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使这个问题的解决获得了法律依据;而当前开展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则将依据上述《处理决定》予以实施。即对原来的农村土地“依现状、依改造”进行确权;在“房地合一”体系内,探索房地权利分离条件下的管理制度,探索土地权益书、作价入股等补偿模式等,破解确权难题。

深圳市数量巨大的“小产权房”(准确的名称应该是“历史的违章建筑”)一旦多数被确权,应该是深圳置业者的福音。因为它不可避免地导致深圳市房地产市场平均价格的下调。

从法律上看,“小产权房”是不能转让和销售的,但从市场实际来看看,深圳的“小产权房”一直都存在着市场交易。在价格方面,深圳的“小产权房”和的一样,价格要比普通商品房,而且更加。来看,“小产权房”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60%;而深圳的“小产权房”价格目前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的30%~50%。深圳“小产权房”一旦确权,相关法律顾虑将消除,面对当前深圳市商品房每平方米1.5万元至2.5万元的高价,“小产权房”当前4000元至800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当然更具有吸引力,更重要的是,后者更加能够适应置业者的消费能力。可以预见的是,深圳“小产权房”一旦确权,必然吸引更多人来购买,这将提高深圳“小产权房”的市场价格。但是,由于深圳“小产权房”数量巨大,而且建筑密度较大,社区环境通常欠佳,这就决定了深圳“小产权房”价格虽然会有一定程度的上升,但上升的幅度不会很大。

深圳的“小产权房”一旦获得确权,对于深圳当前的商品房市场而言无疑是一个利空。今年以来,深圳商品房价格尽管有小幅回落,但目前仍然维持在1.5万元至2.5万元每平方米的高位,几乎占到全市建筑面积五成的“小产权房”一旦开始流通,无疑将对商品房价格产生向下牵引的作用。

对于深圳本地房地产上市公司而言,其影响是有所区别的:对于一些已经大量布局原来的农村土地的,或者布局了“小产权房”的公司,由于可以预期其土地的而形成了利好;而对于一些只靠销售商品房的公司来说,恐怕是利空因素多于利好因素。

对于国内其他地方的“小产权房”来说,深圳“小产权房”的处理方法是的,因为这两种“小产权房”本来就有本质上的区别。但是,深圳的改革模式,或许可以给各地的土地管理制度开拓思路,带来启迪。

 

责任编辑/chenzhouke.szesf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微信扫码打开

房天下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