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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公务员叫卖保障房指标诈骗千万元(图)

————对保障房质量问题要“零容忍”

房天下深圳二手房网  2012-10-02 12:30:00  来源:新华网
[提要]网上公开叫卖保障房指标,200多人受骗,涉案金额千万元。限价房与屡屡走高的商品房价格差,使海口市一公务员铤而走险,无奈亏空1千多万元之后,9月26日向警方投案自首。专为低收入群体设置的保障房缘何成为一些人眼中的“唐僧肉”?中国网事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网上公开叫卖保障房指标,200多人受骗,涉案金额千万元。限价房与屡屡走高的商品房价格差,使海口市一公务员铤而走险,无奈亏空1千多万元之后,9月26日向警方投案自首。专为低收入群体设置的保障房缘何成为一些人眼中的“唐僧肉”?中国网事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这是在网上公开叫卖保障房指标的“和风江岸”公务员小区

这是在网上公开叫卖保障房指标的“和风江岸”公务员小区

这起经济诈骗案的查处源于受骗网友发帖揭发。近日,网友“轩辕之光”发帖爆料:海口市美兰区一干部陈某倒卖公务员小区“和风江岸”指标,保证只要交纳指标费就可拿到该小区指标,并约定先交纳一半,剩余的待签订购房合同后一周内结清。

“轩辕之光”详细写道:150平方米的房子指标费16万元,且房价不超过4000元,算上交纳的指标费,一平方米不到5100元。他按约定缴纳了一半指标费:8万元。但截至9月底,房子音讯全无,陈某也人间蒸发。

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了解到,网帖中的陈某为海口市美兰区宣传部副主任科员陈进华,他26日向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投案自首,警方已对其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抓住公务员保障房价格的特点,利用房屋中介、网上发帖、朋友介绍等多种方式,散布转让保障房指标的消息进行诈骗。”办案人员说,警方已经掌握了两百多人的受害情况,被骗5万至8万元的市民较多,多骗取50多万元,涉案金额1千多万元。

据记者了解,“和风江岸”小区12栋楼,约3000多套房,户型面积分为120至180平方米不等,价格在每平方米3200至3900元之间。

“确实区里拿到了近20套‘和风江岸’的房子,本想转让几套挣些指标费,消息散布后,找来的人越来越多,很难收手,自首前已亏空1千多万元。”犯罪嫌疑人陈进华说。

“正因为身份是公务员,大家才相信他能搞到保障房的指标。”一受害人建山说,陈进华满口答应能搞到指标,否则全额退款,她交了5万元的定金后,陈进华多次告诉她要注意保密,耐心等消息。

“只要限价房和商品房价格之间存在获利空间,围绕保障房的种种违规行为就是解不开的死结。”海口市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公务员说,海口限价商品房均价在4200元/平方米左右,一套125平方米的房子,加上10多万元的指标转让费,算下来仍不到同地段普通商品房房价的一半。

作为保障性住房,政府对限价房的转让有明确限制。在海口市,限价商品住房在取得房地产转让完税证明或者取得房屋权证后的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海南省政府也出台相关规定,公务员把政策性住房指标拿到市场去卖,一经查实立即免职,并收回指标。

记者调查发现,确有人打着公务员旗号在网上发布信息或让中介公司代理出让房子指标,转让费达30万元。如:三亚市一人公然打着政府工作人员旗号在网上叫卖“同心家园”五期“限价房”。此人声称将自己以4000元/平方米申请来的140平米“双限房”,以6400元/平方米对外出售。

限价房与商品房价格上的剪刀差,使保障房违规转让时有发生,引起群众不满。而一些年轻公务员则认为,限价房几乎是他们买房的指望。已到结婚年龄的公务员小武说:“海口市商品房均价七八千元,一个月3000多元的工资,如果没有限价房,哪有钱买房子做按揭?”

海南大学中国现代经济研究所所长毅武认为,保障房政策亟待改变传统的“租售并举”,逐步向以租为主、只租不售过渡。他说,没有了产权出售、房屋变卖获得的预期,各种既得利益者就没有动力去钻营,让保障房异化为福利房。同时,通过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解决低收入、新就业人员等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让更多人受益。

 


【相关】对保障房质量问题要“零容忍”

据报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期派出了十几个巡查组,对主要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巡查。这是近年来住建部组织的规模的保障房巡查工作,保障房的建设质量问题,成为这次巡查工作的重中之重。

质量是房屋建设的生命线,保障房具有对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福利保障的功能,在建设质量上不能有丝毫的松懈。一段时间以来,各地的保障房建设屡屡曝出质量问题,有的给居民造成了很大困扰,有的被勒令拆除重建,有的甚至造成了安全责任事故。今年夏天,多个城市的一些保障房项目被大雨“浇”出原形,顶楼漏水、墙面渗水、混凝土脱落、承重墙使用空心砖、小区路面塌陷等质量问题纷纷的暴露出来。武汉市房管局近日向该市作专题汇报时透露,今年对武汉市79个已交付使用的保障房项目进行排查,发现50个项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主要表现为“建筑工程质量通病”。这从一个侧面亦说明,质量问题或许是一些地方保障房建设的“通病”,必须引起高度的警惕,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认真整改。

住建部将保障房质量作为此次巡查工作的重点,抓到了当前保障房建设的一个主要矛盾。一种叫普遍的意见认为,由于保障房具有一定的公共福利性质,开发商在项目建设中获利甚微,使得他们缺乏严格遵守质量标准的积极性,甚至有的时候,开发商为了“保本”不得不偷工减料。其实,这种说法即便不是开发商故意施放的“烟幕弹”,也是一些人因不明真相而产生的“善意的想象”。实际的情况是,保障房项目在土地划拨、土地出让或相关税收上获得了优惠政策,开发商严格按照建筑质量标准开发建设,虽然不能像开发豪宅、别墅项目那样赚取暴利,但也能够获得适当的利润,但绝不至于赔本赚吆喝。一些保障房项目频频出现质量问题,主要就是缘于开发商、建筑商贪得无厌一味压缩成本,恶意偷工减料,以及监理、检测单位敷衍塞责玩忽职守,甚至与开发商、建筑商勾结分肥,对建筑质量问题睁只眼闭只眼,除此之外,其他理由几乎都是不能成立的。

去年6月,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部分省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强调,各地要尽快制定落实保障房质量办法,要对保障房建设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一旦质量出了问题,不论责任人走到哪里,都要追究其责任。今年7月,李克强在保障性安居工程会议上强调,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要“零容忍”,哪个地方、哪个环节出问题,就在哪里解决,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究,决不手软。这两个高标准严要求,是规范保障房建设秩序、提高保障房建设质量的基本前提和关键所在。保障房“一旦质量出了问题”,既包括那种酿成了重大事故、造成了巨大损失的严重质量问题,也包括那些暴露出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由于发现及时或其他原因(如住房尚未交付使用),暂未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建筑质量问题。无论是上述哪种情况,对开发、建设、设计、建材、施工、监理、检测等各个环节上的责任人,都必须依法依规严格追究责任。

当前,亟须尽快制定保障房质量终身责任制的考核内容、责任追究、罚则以及可操作的实施细则,使每起保障房安全事故和房屋质量问题的问责处罚,都能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才能确保质量问题“零容忍”、“质量终身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chenjinlong.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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