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正文

房地产调控新国五条细化:各地3月底前上报供地计划

————部分一线城市调控细则方案已定

房天下深圳二手房网  2013-02-26 08:59:00  来源:财经日报
[提要]房地产调控新“国五条”出台后,一年一度的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正在加速制订,有望近期出炉。一名国土资源部人士介绍,该部已要求各地国土部门必须于今年3月底之前上报今年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由国土部汇总后向外界公布。

》》搜房网3月9日大型深圳二手房看房团火热报名启动!

房地产调控新“国五条”出台后,一年一度的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正在加速制订,有望近期出炉。一名国土资源部人士介绍,该部已要求各地国土部门必须于今年3月底之前上报今年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由国土部汇总后向外界公布。

土地供应关系未来房源供应,甚至会影响到社会对未来房价的预期,因此,该份供地计划素为业界重视。

据悉,这一计划有望在4月对外公开,这和此前几年相比有所提前。2012年度计划到当年5月中旬才公开。上述人士表示,在国务院的新“国五条”出台后,要求加快这一工作的进度,此前几年地方相关部门时有拖沓,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制订该地区的供地计划,进而导致总体计划往后拖延。

供地计划连续三年未完成

2月20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此次会议发布了五项有关房地产调控的具体措施,因此外界也称之为新“国五条”。与2011年的“国八条”相比,新“国五条”重在强调政策的延续性和地方政府的执行力,在具体政策上并无太多新政。

上述人士表示,新“国五条”的出台,说明强调执行力,国土部在房地产供地问题上,也将更加强调地方的执行力。

新“国五条”要求,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22日在“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工作汇报会”上称,要努力保持土地供应总量基本稳定,保证充足的增量,在编制今年的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时,要统筹考虑,提前安排。

依照国土部的分类,保障房用地属于“约束性”指标,地方政府必须完成,而商品房用地属于“预期性”指标,这些计划供应的土地能否终成交,要看整个市场行情及开发商的拿地意愿,对地方政府并无硬性考核要求。

由于房地产调控的延续,过去三年的土地供应计划均未完成。2010年住房供地计划为18.47万公顷,实际完成12.54万公顷,落实率为67.9%。2011年计划供应21.8万公顷,实际完成13.59万公顷,落实率仅为62.3%,且在商品住房用地方面,无一个城市完成供地计划。

到了2012年,国土部编制的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17.26万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超过12.24万公顷。不过,由于2012年上半年土地市场行情不佳,国土部主动将该计划下调至15.93万公顷。

即便如此,2012年该计划也未能完成。一份国土部的内部资料显示,2012年供应房地产用地16.03万公顷,同比减少4.2%。住房用地供应11.08万公顷,同比减少11.5%。

楼市“异动城市”受

在连续三年供地计划不能完成的背景下,是否还需要地方增加土地供应?此外,土地供应并非等同于土地成交,地方政府推出的地块多与寡,如果不能被开发企业购得,也将与楼市供应关联不大。

官方数据显示,2012年住宅用地成交量仅占推出量的59.3%。从土地推出量和成交量比例来看,住宅用地成交量并不高。

此外,即使供地计划指标增加,但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具备很强的区域性,比如贵阳等地增加了住宅用地供应,甚至土地成交也大量增加,但这不会直接帮助那些想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购房的人群。

国土部一份材料也显示,我国住宅用地供应在不同城市存在一定程度分化的特点。从国家统计局发布房价指数的70个城市看,2012年,住宅用地供应高于前五年平均水平的城市占57%,低于前五年平均水平的占43%。其中,二三线城市供应量增长速度较快,甚至高于一线城市,个别二三线城市的存量住宅用地,折算成住房建筑面积后,有一定的供应过量的风险。

上述人士透露,今年的供地计划编制工作将更加突出差异性,分类对待,假如该地区房源供应已经较为充足,也可不对供地的增量做要求。而土地和房源供应都较为紧张的地区,则需要增加土地供应,稳住供应量。

显然,后者将是国土部重点关注的对象。

据介绍,国土部已在去年11月份开始制订“市场异动城市”的应对方案,所谓“异动”主要是指:在国家统计局发布房价指数的70个大中城市中,凡属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交易价格指数同比上涨或环比连续3个月上涨的城市,住宅或商服用地供应量偏离过去5年平均值、地价同比或环比上涨的城市,以及近3个月以来出现住宅或商服用地较高异常地价的城市。

上述人士称,异动城市的土地市场会受到更严格的,会要求它们加快供地,调整供地的方式和节奏,保持住宅用地供应和地价信号平稳,促进形成良好的市场预期。

截至目前,已有城市被列入“异动”名单,但上述人士未透露更多信息。

 

 

【推荐阅读】

任志强建言"蜗居"80后:中国年轻人就该买不起房

党校教授:房子是导致两极分化的重要原因

一线城市房价领涨 楼市调控细则呼之欲出

二手房价再涨1.1%!深圳福田区100来万3房盘点

揭密找保值房子13大技巧:买有质量保证的品牌房


【相关】楼市调控细则即将公布 部分一线城市方案已定

有业内人士指出,“国五条”意义远非目前展现出来的这样简单,其影响和力度或超过市场想象。从级别来看,的政策定调就超过预期。无论是部委还是地方政府,对此都高度重视。据记者了解,北京相关配套文件早已成文,只等待合适时机下发。

旨在抑制部分地区楼市过快上涨的“国五条”正进入细化阶段。有人士昨日向记者透露,楼市调控细则已经成文,并已经发至政策发布机关。北京等一线城市调控细则也已经成文待发。业内人士称,地方细则将晚于细则发布,后者主要内容涉及房价控制目标、限购限贷,以及税收政策等几个方面。

目前,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已公开表态将响应“国五条”要求,公布调控方案。相比之下,上海则未有明确表态。对此,业内人士称,这是因为上海房价涨势没有其他一线城市明显。

一个明确的思路是,本轮楼市调控政策,将有针对性地打击房价涨幅较快城市。同时,因为土地收入对地方财政的影响,以及房地产景气度对相关产业的影响巨大,一些尚在复苏期的二三线楼市不会被“一刀切”,对于性龙头房企或二三线地方房企来说,新政对销售业绩的打击力度不会太大。

“国五条”力度引争议

后续细则或强于预期

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五项措施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核心内容包括:各直辖市和省会城市要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严格执行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消息一出,资本市场反应强烈,房地产股应声下跌,但房地产市场解读相对保留,认为政策未见新意,力度未及预期。不过,有业内人士指出,“国五条”意义远非目前展现出来的这样简单,其影响和力度或超过市场想象。

首先,从级别来看,的政策定调超过预期。此前,根据记者了解,调控有可能从房价上涨过快的部分一线城市展开,不会涉及存量较大、房价未见明显上升的二、三线城市。但终,决策层选择了以更别和规格出台新政。

其次,此前有市场传闻,楼市新政将大幅提高二套房贷款门槛,包括首付比例和利率,甚至有传闻加收二手房交易税费。但上述版本未在“国五条”中体现出来。但根据记者了解,“国五条”仅仅确定了调控原则和基调,更多细则正在酝酿,部分已经成文待发。而来自各部委和地方政府的表态与细则,将决定此轮调控的真正影响。

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调控细则已经成文并发至负责政策发布的机关,细则将就“国五条”提出的几大方面给予细化,其中对市场影响较大的是地方房价调控目标、强化限购限贷,以及房产交易税费的从严从高。

“政府部门目前有一个共识,就是房地产需要调控市场,也要调控预期。"国五条"细则及执行力度对一段时期内的市场预期有重要影响,因此无论是国家部委还是地方政府,对此都高度重视。”一位接近政府部门的房地产界高层表示。

部委及地方纷纷表态

北京等地方案待发

从近期迹象来看,各部委与地方政府已开始表态。22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表示,2013年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四方面工作,一要保证充足的增量;二要快速释放存量,促其尽快形成住房上市;三要加大盘活闲置地力度,落实好新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四要均衡供地。同时,保持正常的地价形成机制,消除异常信号及波动,避免地价信号被利用,造成市场恐慌。

在地方政府层面,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人士公开表示,广州将及时制定并公布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加快出台落实“国五条”的贯彻意见,切实稳定房价。这也是明确表示将出台地方细则的一线城市。有深圳市规土委相关负责人日前对媒体称,深圳市将按照“国五条”的要求,尽快研究制定深圳市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综合采取财税、金融、土地、市场等联动措施,确保房地产宏观调控各项目标的实现。

据记者了解,北京相关配套文件早已成文,只等待合适时机下发。知情人士称,北京、广州等地方细则将在细则出台后公布,保证调控口径的一致性。

相比之下,作为另一个楼市风向标级的城市上海,并未有关于调控细则的消息传出。有上海房地产界人士解读称,上海楼市从房价、地价和成交量来看,可以称为回暖,但谈不上火爆。而市场的正常回暖,或许是调控决策者尚可接受的市场局面。(上海证券报)

 

 

》》【新周报】深二手房价环比再涨1.10% 国五条重申稳定房价

》》新鲜、酷炫、及时深圳楼市新闻,尽在搜房深圳二手房资讯

楼市调控政策类】【地产中介评点类】【二手笋盘推荐类】【二手成交量公示类

责任编辑/chenjinlong.sz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微信扫码打开

房天下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