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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公告

————细则要求:新建商品房价格涨幅要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房天下深圳二手房网  2013-04-01 14:36:00  来源: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提要]根据31日下午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公布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公告”,今年石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阅读官方文件:深圳市政府印发贯彻落实“国五条”通知(全文)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公告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今年我市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工作,大力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房价基本稳定,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31日

我市公布今年房价控制目标

新建商品房价格涨幅要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依照国务院3月初公布的楼市调控“国五条”细则,昨天是各地公布2013年房价控制目标的“大限”,石家庄版的房价控制目标也按期出炉。根据昨日下午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公布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公告”,今年石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根据2013年2月26日发布的《国务院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下同)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石家庄市政府发布的公告指出:“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今年我市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工作,大力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房价基本稳定,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除了对石市2013年房价涨幅目标有所设定外,公告中并未涉及各界广泛关注的国五条实施的细则。

记者发现,石家庄2013版的房价调控目标与目前国内已经出台房价调控目标的合肥、深圳、贵阳、济南、厦门、南京等城市的基本相仿或相同,这些城市的房价调控目标基本都设定为:不高于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或低于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速度。

 

目前已经出台“国五条”细则公布:

深圳市政府印发贯彻落实“国五条”通知(全文)

广州市深夜发布国五条细则文件 进一步强化住房限购措施

北京政府发布进一步做好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厅发布上海“国五条”实施意见通知

南京发布国五条细则 楼盘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

贵阳国五条细则发布:新房价格涨幅不超收入增幅

武汉出台国五条细则 提出2013年的武汉房价调控目标

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实施意见

青岛市落实国五条细则文件: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发布国五条实施细则!

大连政府厅发布房地产调控相关指导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厅发布落实国五条实施细则全文

广东省下发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五条”政策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五条”政策通知

厦门市政府出台四条措施落实房地产调控工作

 

责任编辑/chenzhouke.sze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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