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长兴南路91号
- 学校特色:专业学科类
- 学校电话:28983891
- 招生简章
- 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必须年满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3.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儿童出生证;
●户口本;
●住房证明材料。即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等材料。
2.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父母在深居住证;
●住房证明材料。即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等材料;
●父母持有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养老险和医疗险必须为同时在缴状态)。
★备注: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除按照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提供资料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在我市、区公证部门办理)。
3.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提示:家长提交的证件材料由学校查验原件,核对申请表,属于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统称为“特殊住房”)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收验并留存备查。一、招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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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必须年满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3.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儿童出生证;
●户口本;
●住房证明材料。即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等材料。
2.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父母在深居住证;
●住房证明材料。即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等材料;
●父母持有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养老险和医疗险必须为同时在缴状态)。
★备注: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除按照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提供资料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为提高审核效- 查看电子版: 招生简章招生简章
- 学校介绍
学校2002年9月开办,学校占地2015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5433.86平方米。现有36个教学班,2089个学生,118位教师(其中市级骨干教师3人,区级学科带头人5人,区级骨干教师24人,中学高级教师5人,小学高级教师59人)。拥有标准教室36间;教学辅助用房计算机室、多功能电教室、视听室、资源教室、多功能会议室,还有图书室、实验室和卫生室等39间。拥有1间多功能体育馆、200米环形塑胶跑道3个标准篮球场、1个排球场、6个羽毛球场。拥有较为完善的校园网、电视闭路系统和家校通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备。
- 招生范围
城市花园、城市峰尚、城龙花园、尚景花园、尚景华园、尚景欣园、碧湖康馨园、天健花园、天健郡城、御府名筑、非凡空间
- 入学条件
招生对象 必须年满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2.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3.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 学校特色描述
学校长期以来重视生境教育文化,注重教育细节,认真贯彻“为每个学生奠定最佳的人生基础”的办学理念。 2010年12月8日,清林小学通过“深圳市校园文化特色学校”的申报评估,并受到了与会领导和专家的一致好评。清林小学据此获得了校园文化特色学校的资格,学校将用两年时间创建,争取将在自然生境、人文生境、信息生境文化方面创出学校的特色,彰显学校的文化精神。 清林小学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清林小学生境文化教育,把学校建成“校园美、教师优、学生乐、质量高”的一流示范小学。